[实用新型]一种卧式釜有效
申请号: | 202020685111.1 | 申请日: | 2020-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42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彭东;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彭东 |
主分类号: | B01J19/00 | 分类号: | B01J19/00;B01J19/24 |
代理公司: | 郑州科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02 | 代理人: | 王理君 |
地址: | 533000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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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卧式 | ||
1.一种卧式釜,包括釜体、位于釜体内的反应腔、位于所述釜体的左侧且与所述反应腔连通的进料口、位于所述釜体的右侧面且与所述反应腔连通的出料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反应腔固定连接的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沿所述反应腔的长度方向间隔交替分布,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将反应腔分割成若干独立封闭的腔室,所述第一隔板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有第一通道机构、使液体物料通过的第二通道机构,所述第二隔板的上部设有使液体物料通过的第三通道机构,所述第一通道机构、所述第三通道机构使各个所述腔室的上部空间连通,所述第一通道机构的底部高于第三通道机构的底部,液体物料从所述第一隔板的第二通道机构进入腔室,然后从腔室通过所述第二隔板的第三通道机构进入下一个腔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卧式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机构的底部和所述第三通道机构的底部在竖直方向的高度差大于5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卧式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机构的底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反应腔直径的0.5~0.85倍,所述第一通道机构的顶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反应腔直径的0.6~1.0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卧式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道机构的底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所述反应腔直径的0 ~0.35倍,所述第二通道机构的顶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反应腔直径的0.1~0.45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卧式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通道机构的底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反应腔直径的0.35 ~0.85倍,所述第三通道机构的顶部与所述反应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是所述反应腔直径的0.6~1.0倍。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卧式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机构为通孔或缺口,所述第二通道机构为通孔或缺口,所述第三通道机构为通孔或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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