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力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680187.5 | 申请日: | 2020-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415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吴祥平;黄灿锋;刘伟鹏;廖宝泉;陈坚;卓添晟;叶帅;陈国艺;翁良怀;卢评棋;李建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溪县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7/06 | 分类号: | G08B7/06;G09F13/2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李秀梅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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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力 警示 装置 | ||
1.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设置在壳体上端的盖板、设置在壳体内的电路板、通过转动机构可转动地设置在壳体下端的警示牌和设置在盖板上的悬挂装置,电路板包括微波雷达感应器、基极与微波雷达感应器输出端连接的三极管、与三极管集电极连接的蜂鸣器、栅极与微波雷达感应器输出端连接的场效应管和与场效应管源极连接的发光二极管,壳体下端开设有第一通孔以使发光二极管的光透出壳体并照射在警示牌上,悬挂装置用于使壳体处于悬挂状态,转动机构使警示牌可处于竖直位置或者水平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为长方体,盖板两端伸出壳体,所述悬挂装置包括设置在长方体两相对侧面上的两悬挂机构,悬挂机构包括设置在盖板伸出壳体部分下端并向上延伸的第一凹槽、通孔螺栓固定在第一凹槽内的竖板、设置在竖板下端且远离盖板延伸的横板、可转动地设置在横板端部的斜杆、设置在斜杆端部的圆环、可绑在圆环上的悬挂绳、设置在斜杆上且相对盖板延伸的加强杆、开设在侧面上且与第一凹槽连通的第二通孔和设置在竖板上的卡板,加强杆端部设置有与卡板匹配的卡槽,斜杆向上转动至一定角度时,加强杆穿过第二通孔并卡在卡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横向贯穿壳体设置,转动机构包括两端可转动地设置在壳体上且位于第一通孔内的转轴,所述警示牌上端固定在转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由透明塑料材料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板上还包括第一直流电源和第二直流电源,第一直流电源分别与微波雷达感应器电源端和三极管集电极连接,第二直流电源与场效应管漏极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雷达感应器具有感应探头。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板上表面与盖板下表面相互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力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板上设置有与第二通孔匹配的第二凹槽,所述卡板设置在第二凹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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