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中间包排渣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577938.0 | 申请日: | 2020-04-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44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3 |
| 发明(设计)人: | 赵建平;王帅;王彬;张军国;刘曙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2D41/00 | 分类号: | B22D41/00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陈长庚 |
| 地址: | 0630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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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中间 包排渣 装置 | ||
1.一种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过渡槽(1)、过渡槽支架(2)、旋转溜槽(4),所述过渡槽(1)一端置于中间包溢流槽(5)下方,为U型结构,通过过渡槽支架(2)焊接在中包车横梁(3)上方,所述旋转溜槽(4)为U型结构,一端置于过渡槽(1)下方,一端设置有排渣口(14),排渣口(14)置于渣罐(10)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溜槽(4)设置排渣口(14)一侧还设置有排废钢口(15),所述旋转溜槽(4)和排废钢口(15)构成连续弧形结构,所述弧形结构半径4-10米,所形成的弧线与大包旋转轨迹相匹配,所述排废钢口(15)置于事故包(9)上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槽(1)置于中间包溢流槽(5)下方50-100毫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溜槽(4)置于过渡槽(1)下方50-100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口(14)置于渣罐(10)上方1-2米。
6.如权利要求2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废钢口(15)置于事故包(9)上方1.5-2.5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溜槽(4)与水平方向呈20-45度角。
8.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槽(1)的上口宽度为800-1400毫米,所述过渡槽(1)包括耐火砖内衬(6)、过渡槽钢壳(7),所述过渡槽钢壳(7)为由厚度3-5 毫米的钢板焊接而成U型结构槽,所述过渡槽钢壳(7)上部设置耐火砖内衬(6),所述耐火砖内衬(6)由耐火砖砌筑而成。
9.如权利要求8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槽(1)的耐火砖内衬(6)、过渡槽钢壳(7)之间设置有过渡槽支撑底板(8),所述支撑底板(8)由厚度为4-10毫米厚的钢板焊接而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中间包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溜槽(4)上口宽度800-1600毫米,所述旋转溜槽(4)包括旋转溜槽工作层(11)、旋转溜槽钢壳(12),所述旋转溜槽工作层(11)设置于旋转溜槽钢壳(12)上部,所述旋转溜槽钢壳(12)由厚度3-5毫米的钢板焊接而成,所述旋转溜槽工作层(11)为耐火砖砌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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