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预警与留样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46605.7 | 申请日: | 2020-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113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 发明(设计)人: | 崔建升;刘大喜;段丽莉;王凯;谢博宇;范邦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科技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G01N1/24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新世纪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0 | 代理人: | 张栋然 |
| 地址: | 050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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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物 组织 超标 排放 预警 系统 | ||
1.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预警与留样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PID连续监控器以及与PID连续监控器信号连接的自动罐采样器;
所述PID连续监控器包括:
PID传感器,用于对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响应,输出电流值;
数据采集处理单元,用于收集PID传感器输出的电流值并进行信号放大和过滤掉信号中的干扰信号;
控制单元,用于设定污染物检测信号报警值;以及
声光报警单元,用于当检测到气体浓度超出预设的报警值时,发出声光报警,并对自动罐采样器输出采样信号,使自动罐采样器进行自动采集样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预警与留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声光报警单元包括发光二极管以及蜂鸣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预警与留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罐采样器为苏马罐自动采样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预警与留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苏马罐自动采样装置包括采样苏玛罐、限流采样阀以及自动采样驱动单元;
采样苏玛罐与限流采样阀连接;
自动采样驱动单元用于接收PID连续监控器的采样信号,驱动打开和关闭限流采样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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