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011544831.7 | 申请日: | 2020-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68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 发明(设计)人: | 李沛;唐冠群;覃先武;熊建;孙合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27/20 | 分类号: | A23L27/20;A23L27/23;A23L27/21 |
| 代理公司: | 北京格旭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3 | 代理人: | 雒纯丹 |
| 地址: | 443003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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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味精 鲜味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百分比组分:酵母抽提物40-60%,葡萄糖3-4%,呈味核苷酸二钠10-15%,食用香精1-3%,食盐8-10%,琥珀酸二钠2-4%。
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百分比组分:酵母抽提物50-60%,葡萄糖3-4%,呈味核苷酸二钠10-12%,食用香精2-3%,食盐8-10%,琥珀酸二钠2-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还包含载体15-25%。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酵母抽提物为FA62、FA31和FA28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酵母抽提物包含配比为0-55重量份的FA62,0-60重量份的FA31和0-45重量份的FA28,其中所述FA62、FA31和FA28的重量份不同时为零,优选地,所述酵母抽提物包含配比为10-55重量份的FA62,10-60重量份的FA31和20-45重量份的FA28。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用香精包含配比为丙氨酸、L-半胱氨酸和甘氨酸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用香精为0-2重量份的丙氨酸,0-2重量份的L-半胱氨酸和0-3重量份的甘氨酸,其中所述丙氨酸、L-半胱氨酸和甘氨酸的重量份不同时为零,优选地,所述食用香精为1-2重量份的丙氨酸,1-2重量份的L-半胱氨酸和1-3重量份的甘氨酸。
8.根据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为麦芽糊精、玉米淀粉、木薯淀粉和马铃薯淀粉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3-8任一项所述的不含味精的鲜味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包含配比为0-10重量份的麦芽糊精,0-10重量份的玉米淀粉,0-13重量份的木薯淀粉和0-15重量份的马铃薯淀粉,其中所述麦芽糊精、玉米淀粉、木薯淀粉和马铃薯淀粉的重量份不同时为零,优选地,所述载体包含配比为5-10重量份的麦芽糊精,5-10重量份的玉米淀粉,4-13重量份的木薯淀粉和10-15重量份的马铃薯淀粉。
10.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不含味精的鲜味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骤:按所述重量百分比或重量份称取各组分,然后将各组分混合,即得不含味精的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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