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内胀式送纱管加工自动装夹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1398862.6 | 申请日: | 2020-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179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张宁;张帅;杜金隆;谈健君;张炜;练国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主分类号: | B23B31/02 | 分类号: | B23B31/02;B23B31/16;B23B31/30;B25B11/00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华 |
地址: | 350118 福建省福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内胀式送纱管 加工 自动 装置 | ||
一种内胀式送纱管加工自动装夹装置,包括卡盘、驱动件、导杆、夹紧单元、移动单元以及限位单元,导杆的一端具有顶开件,夹紧单元位于卡盘的上表面并供顶开件置于内,并且在导杆作直线运动时夹紧单元通过顶开件打开或闭合,卡盘具有使得移动单元沿径向直线运动的第一导向结构,限位单元具有使得移动单元沿轴线直线运动的第二导向结构,移动单元具有与第一导向结构、第二导向结构配合的第一配合结构、第二配合结构。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易于实现送纱管装夹时的自动定心,保证送纱管的加工精度;结构安装调整方便,内胀紧力可靠且可调节;能够避免对送纱管表面造成损伤;装置在工件加工完成之后可自动复位,方便再次加工装夹,满足连续加工需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纺织机械领域,尤其是一种内胀式送纱管加工自动装夹装置。
背景技术
送纱管是电脑横机中的重要的零件,为保证在高速工作过程中的稳定性,其同轴度要求高,其加工装夹时需要高度定心。
公开号CN209288317U公开了一种送纱管工装夹具,包括拉杆以及卡盘,所述拉杆端部设有推块,所述卡盘包括容腔以及环绕所述容腔并由所述容腔向所述卡盘侧部延伸的轨道槽,所述轨道槽内设有卡爪,所述卡爪包括与所述推块相抵的推面,所述推面与所述拉杆轴线形成锐角,所述轨道槽端部设有第一挡块,所述第一挡块上设有导杆,所述卡爪上设有第二挡块,所述导杆穿过所述第二挡块,所述第一挡块与所述第二挡块之间设有弹簧。这种装置用于装夹送纱管,会在送纱管表面留下明显的夹持印迹,从而对送纱管表面造成损伤。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内胀式送纱管加工自动装夹装置用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内胀式送纱管加工自动装夹装置,包括卡盘、驱动件、导杆、夹紧单元、移动单元以及限位单元,移动单元以及限位单元三者数量均相等且至少有三个,驱动件设置在卡盘并用以驱动导杆沿其轴线直线运动,导杆的一端具有顶开件,夹紧单元位于卡盘的上表面并供顶开件置于内,并且在导杆作直线运动时夹紧单元通过顶开件打开或闭合,移动单元连接夹紧单元与卡盘,并且可沿卡盘的径向直线运动,限位单元连接移动单元与卡盘,并存在于移动单元在卡盘作径向直线运动时的路径且用以阻止移动单元越程,卡盘具有使得移动单元沿径向直线运动的第一导向结构,限位单元具有使得移动单元沿轴线直线运动的第二导向结构,移动单元具有与第一导向结构、第二导向结构配合的第一配合结构、第二配合结构。本发明的原理在于,此装夹装置通过驱动件驱动导杆作直线运动,然后顶开件也随之跟随导杆的移动而移动,并且在移动中可将夹紧单元打开,然后驱动件作打开夹紧单元的反向移动,使得夹紧单元闭合,从而实现对松纱管进行夹紧,移动单元用于辅助夹紧单元打开或闭合,因为夹紧单元本身是设置在卡盘的上表面,其与卡盘之间无任何连接结构,故通过移动单元辅助,移动单元通过第一配合结构存在于卡盘的第一导向结构,第一导向结构能提供运动轨迹,使得夹紧单元能够跟随移动单元实现打开或闭合,同时运行稳定,而限位单元则是用以防止移动单元越程,这样可以限定夹紧单元打开的最大直径,并且缩短打开以及闭合后需要的过程时间,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效率,而限位单元的第二导向结构以及移动单元的第二配合结构可进一步增加移动单元的运动稳定性,从而避免夹紧单元在打开或闭合过程中晃动。
进一步完善,第一导向结构呈矩状并沿卡盘的径向延伸,第一配合结构沿第一导向结构的长度方向延伸并且始终被保持在内。通过如此的设置便于第一导向结构与第一配合结构的配合,并且保证第一配合结构能够始终保持在第一导向结构里面,对于夹紧单元的打开或闭合起到良好的稳定作用。
进一步完善,第二导向结构呈柱状并沿限位单元的轴向延伸,第二配合结构沿第二导向结构的长度方向延伸并且部分第二配合结构被覆盖。通过如此的设置便于第二导向结构与第二配合结构的配合,并且在起到限位的同时,对于夹紧单元的打开或闭合起到良好的稳定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建工程学院,未经福建工程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39886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