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及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374965.9 | 申请日: | 2020-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775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0 |
| 发明(设计)人: | 卢猛;王一戎;徐焕祥;王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K1/04 | 分类号: | B60K1/04;B60L50/60;B60L53/8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贾允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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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池 固定 装置 车辆 | ||
1.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支架(1)、限位组件(2)和至少两个锁止组件(3);
所述限位组件(2)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1)的一侧,所述限位组件(2)用于对车辆的电池箱进行限位;
所述锁止组件(3)与所述固定支架(1)连接,所述锁止组件(3)用于将车辆的电池箱固定在所述固定支架(1)上,所述锁止组件(3)包括锁止件(31)和凸起(32),所述凸起(32)设置在所述锁止件(31)的侧壁上;
所述固定支架(1)包括与所述锁止件(31)相配合的第一限位孔(11),所述第一限位孔(11)的侧壁上设置有缺口(111)和与所述凸起(32)相配合的第一限位槽;所述缺口(111)沿着所述第一限位孔(11)的高度方向设置;所述凸起(32)穿过所述缺口(111),并与所述第一限位槽卡接;
所述固定支架(1)还包括至少两个连接板(12);
两个所述连接板(12)间隔设置,所述连接板(12)上设置有所述限位组件(2);
所述第一限位孔(11)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限位孔(11)间隔设置,每个所述第一限位孔(11)内均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锁止件(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限位槽对称设置,且所述第一限位槽的长度方向和所述第一限位孔(11)的长度方向相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件(31)包括连接杆(311)和限位块(312),所述限位块(312)能够与所述第一限位孔(11)卡接;所述连接杆(311)的一端与所述限位块(312)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32)为环形凸起(32),所述环形凸起(32)设置在所述连接杆(311)的侧壁上,且所述环形凸起(32)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一限位槽卡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2)包括第一限位件(21)、第二限位件(22)和两个第三限位件(23);
所述第一限位件(21)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3)设置在一个所述连接板(12)上,所述第二限位件(22)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3)设置在另一个所述连接板(12)上,两个所述第三限位件(23)间隔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21)、所述第二限位件(22)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3)均为定位销,所述第一限位件(21)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三限位件(23)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还包括至少两个第二限位孔(13),所述第一限位孔(11)与第二限位孔(13)不互相连通;
两个所述第二限位孔(13)的长度方向相一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池箱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的一侧还设置有减震件(14),所述减震件(14)的高度小于所述限位组件(2)的高度。
9.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箱、纵梁和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箱固定装置,所述电池箱固定装置与所述纵梁连接;
所述电池箱上设置有第三限位孔和第四限位孔,所述锁止件(31)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四限位孔内,所述限位组件(2)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三限位孔内,使得所述电池箱能够与所述电池箱固定装置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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