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化炉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44110.7 | 申请日: | 2020-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104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张正旺;汪国庆;周三;马志超;方科学;刘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72 | 分类号: | C10J3/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开阳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10 | 代理人: | 杨中鹤;麻雪梅 |
地址: | 065001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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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 ||
1.一种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包括:
炉体(1),所述炉体(1)的顶部设有反应原料入口(11),所述炉体(1)的底部设有排渣口(14);
锥状分流件(2),设于所述炉体(1)的内部,且位于所述反应原料入口(11)的下方,所述锥状分流件(2)具有用于对所述炉体(1)内的物料进行分流的导向斜面,所述导向斜面从上向下朝靠近所述炉体(1)内壁的方向倾斜延伸;和
防堵拦截件(3),设于所述炉体(1)的内部,并位于所述锥状分流件(2)的下方,所述防堵拦截件(3)包括锥台状拦截结构,所述锥台状拦截结构具有顶部水平拦截部(31)和位于所述顶部水平拦截部(31)外围的侧部锥体拦截部(32),所述顶部水平拦截部(31)与所述锥状分流件(2)之间具有安装高度差;
所述炉体(1)的内部设有气固分离件(4),所述气固分离件(4)用于对进入到所述炉体(1)内且完成气化反应的物流进行气固分离,所述锥状分流件(2)设于所述气固分离件(4)的下方,并与所述气固分离件(4)固定连接;
所述气固分离件(4)具有与所述锥状分流件(2)上下相对的圆筒部,所述气固分离件(4)的圆筒部的直径D2、出离所述气固分离件(4)后的气固物料的平均流速u、所述顶部水平拦截部(31)和所述锥状分流件(2)之间的安装高度差H、所述锥台状拦截结构的上端直径D5与所述锥状分流件(2)的底端直径D6之间满足关系:
,且D6≥D2;
其中,g为重力加速度常量,取值为9.8m/s2;λ为速度衰减系数,与所述锥状分流件(2)的锥体顶角有关,取值在0.2~1.0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分流件(2)包括顶端小、底端大的分流锥体(21),所述分流锥体(21)的圆锥面形成为所述导向斜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锥体(21)的锥体顶角在30°~120°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分流件(2)还包括与所述分流锥体(21)连接的分流锥连接杆(22),所述分流锥体(21)通过所述分流锥连接杆(22)固定于所述炉体(1)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水平拦截部(31)包括顶部水平支撑支架(311)和顶部水平拦截网(313),所述顶部水平拦截网(313)覆设于所述顶部水平支撑支架(311)上;
所述侧部锥体拦截部(32)包括锥状支撑支架和锥体拦截网(324),所述锥体拦截网(324)覆设于所述锥状支撑支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水平拦截网(313)的孔径为所述炉体(1)内固体颗粒的平均粒径的300~400倍,且不大于所述排渣口(14)的直径的1/2;
所述锥体拦截网(324)的孔径为所述炉体(1)内固体颗粒的平均粒径的200~300倍,且不大于所述排渣口(14)的直径的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堵拦截件(3)还包括底部支撑结构,所述底部支撑结构的上端与所述锥台状拦截结构的下端连接;
所述底部支撑结构包括底部支撑保护锥(33)和底部保护直管(34),所述底部支撑保护锥(33)的上端大、下端小,所述底部支撑保护锥(33)的下端与所述底部保护直管(34)的上端连接且连通,所述底部保护直管(34)的下端形成为所述排渣口(1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支撑保护锥(33)及所述底部保护直管(34)均与所述炉体(1)的内壁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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