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和交通事故管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46525.0 | 申请日: | 2020-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300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发明(设计)人: | 王旭东;廖纯;周碧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27 | 分类号: | G06F30/27;G06Q10/04;G06Q50/26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楼震炎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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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事故 管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交通事故管理模型的建模方法,包括:
接收交通事故数据;
基于所述交通事故数据借助于机器学习技术、例如人工神经网络创建交通事故管理模型,其中,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模型被构造为建立起在所述交通事故数据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评判之间的关联性,和/或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模型被构造为建立起在所述交通事故数据与相关车辆的维护费用之间的关联性;和
基于创建出的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模型来管理交通事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数据包括:来自车辆的交通事故数据和/或来自市政摄像头的交通事故数据;
优选地,来自车辆的交通事故数据包括:
-安装在车辆、尤其是车身、保险杠和/或车门上的碰撞传感器的数据;
-来自摄像装置、例如车载摄像头和/或行车记录仪的数据;
-来自雷达和/或激光雷达的数据;
-来自车辆运动学传感器、例如车速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角度传感器、车辆姿势传感器和/或重心传感器的数据;
-来自车辆内的受损设备的数据;
-来自导航系统的导航数据;
-来自定位系统的位置数据;和/或
-来自时间系统的时间数据;和/或
-来自V2X通信的数据。
3.一种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包括:
接收交通事故数据;
将所述交通事故数据输入到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模方法创建的交通事故管理模型中;
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模型对接收的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以便给出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给出相关车辆的维护费用报告;并且
基于所述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维护费用报告来管理交通事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方法还包括:
查明所接收的交通事故数据是否足以给出责任评判报告;
如果足以给出责任评判报告,那么输出责任评判报告;
如果不足以给出责任评判报告,那么输出第一请求,以用于请求补充交通事故数据,尤其是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和/或交通事故相关方补充交通事故数据,优选地,第一请求给出了需要补充的交通事故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方法还包括:
查明所接收的交通事故数据是否足以给出维护费用报告;
如果足以给出维护费用报告,那么输出维护费用报告;
如果不足以给出维护费用报告,那么输出第二请求,以用于请求补充交通事故数据,尤其是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和/或交通事故相关方补充交通事故数据,优选地,第二请求给出了需要补充的交通事故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方法还包括:
将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维护费用报告—优选在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之后—发送给交通事故相关方侧设备,
优选地,所述交通事故相关方包括:卷入到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参与者、例如驾驶员,和/或卷入到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所有者;
基于来自交通事故相关方的确认信息以及必要时交通管理部门的允许信息来生效所述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维护费用报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事故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管理方法还包括:
如果查明到交通事故相关方、尤其是所有交通事故相关方确认了所述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维护费用报告,优选在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之后,则将生效的责任评判报告和/或维护费用报告发送给保险机构;
如果查明到至少一部分交通事故相关方未确认所述责任评判报告,则输出第三请求,以用于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评判;
如果查明到至少一部分交通事故相关方未确认所述维护费用报告,则输出第四请求,以用于请求保险机构和/或车辆销售部门进行维护费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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