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化气体船舶及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37496.1 | 申请日: | 2020-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3997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刘恒;王佳颖;徐岸南;段斌;宋忠兵;李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J2/08 | 分类号: | B63J2/08;B63J2/10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杜冰云;周涛 |
地址: | 200129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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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化 气体 船舶 及其 货舱 安全阀 透气 系统 | ||
1.一种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的液货区域的露天甲板上水平敷设有透气管路,所述透气管路的一端连接至液货舱的穹顶并与液货舱的舱内相连通,透气管路的另一端连接至透气桅,所述透气桅安装在船舶的沉降甲板上,透气桅的高度与其安装位置处的船体结构的高度之和小于桥梁的设计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管路包括多支进口管路、分别与多支进口管路相连的出口管路,所述多支进口管路分别连接在液货舱穹顶的不同透气口上,每支进口管路上均安装有安全阀和球阀或满足船级社要求的等效隔离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桅为独立式透气桅或集束式透气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透气桅为独立式透气桅时,沉降甲板上安装的透气桅的数量与船舶内的液货舱的数量相同,每个透气桅均通过透气管路与其各自对应的液货舱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束式透气桅包括组合基座、上升管以及安装在上升管顶部的透气帽;
所述组合基座安装在船舶的露天区域上,组合基座的内部设置有用以利用船舶蒸汽系统中的蒸汽加热组合基座内部空间的加热盘管,所述加热盘管进口安装有蒸汽管路,蒸汽管路与船舶的蒸汽系统相连;组合基座的上方安装有用以平衡其内部空间的压力的透气管;
所述上升管设置有多个,多个上升管安装在组合基座的顶部且与相应液货舱的安全阀排出管路相连通,上升管的数量与船舶内的液货舱的数量相等,每个液货舱均通过一个透气管路与其唯一对应的上升管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组合基座顶部的多个上升管通过连接筋板固定为一体,呈集束状;所述上升管的外部安装有检修直梯,上升管的上部安装有围绕着透气帽的检修平台。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基座的内壁安装有用以检测其内部空间温度的温度传感器,蒸汽管路上安装有用以根据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来控制蒸汽管路输送的蒸汽流量的温度控制阀,所述温度传感器和温度控制阀均与船舶的控制系统电连接;
所述组合基座的内壁还安装有用以检测组合基座是否存在天然气泄漏的可燃气体探头,可燃气体探头与船舶的控制系统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基座的顶板采用耐低温材料制造而成,组合基座的除顶板以外的其他部件均采用普通碳钢制造而成。
9.一种液化气体船舶,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货舱安全阀透气系统。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化气体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化气体船舶为乙烷运输船、LPG船、LNG加注船、LNG发电船、LNG运输船中的任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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