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线控制动系统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010912089.4 | 申请日: | 2020-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610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5 |
发明(设计)人: | 张超;尹华清;刘建中;陈伟;刘闯;蒯旭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8/17 | 分类号: | B60T8/17;B60T17/18;B60T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周礼涛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系统 车辆 | ||
1.一种线控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整车控制器VCU;
控制执行系统,包括行车主控单元、行车备用控制单元和应急控制单元;和
制动操纵系统,包括行车主操纵单元和行车备用操纵单元;
所述整车控制器VCU与所述行车主控单元、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和所述应急控制单元之间通过双路电源连接及双路CAN信号交互;所述控制执行系统通过所述行车主控单元、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和所述应急控制单元进行分级冗余备份;
其中,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具备使整车在预定响应时间内提供满载车辆需求的减速度下的压力的能力;
所述制动操纵系统与所述控制执行系统采用双路电源连接及双路CAN信号交互;所述制动操纵系统通过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和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进行冗余备份;
当整车上电检测时,所述整车控制器VCU对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和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进行可用检测以识别确定车辆是否配置驾驶室和所述制动操纵系统并确定执行策略为有人驾驶或者自动驾驶;
行车制动时,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接管行车制动系统的操纵,所述行车主控单元根据指令进行行车制动;当行车主控单元失效时,系统发出强制报警并由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接管控制行车制动器进行制动;当行车主控单元和行车备用控制单元均失效时,由所述应急控制单元接收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的操纵输入并控制驻车制动器进行应急制动并发出声光强制报警;
当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失效时,系统发出声光强制警报并由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接管行车制动系统的操纵,行车制动系统根据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拉起的程度进行制动;
所述行车主操纵单元为适于安装在驾驶室内的行车踏板模拟器,所述行车踏板模拟器包括角度位移传感器和线性位移传感器,所述线性位移传感器包括两个,两个所述线性位移传感器和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在所述行车主控单元中相互校验,以判定制动状态及踏板行程需求;
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作为校验和备用信号输出,当所述线性位移传感器失效时,由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的角度位移信号作为输入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控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踏板模拟器还包括机械踏板、模拟负载单元和制动开关,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线性位移传感器和制动开关均采用双路电源连接及双路CAN信号交互;
所述线性位移传感器设置在模拟器推杆上,用于判定模拟器推杆的行程信号,以计算踏板行程;
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设置在旋转轴上,用于判定踏板转动角度以计算踏板行程;
当任一传感器失效时系统发出警示,且当所述线性位移传感器和所述角度位移传感器均失效时,所述线控制动系统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拉起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根据标定的开度对应的减速度关系,由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控制所述行车主控单元进行压力输出,控制整车行车制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控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备用操纵单元为驻车线性开关,所述驻车线性开关根据开关拉起的线性开度进行输出,且由所述控制执行系统根据开度的大小动态调节制动效果。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控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每个车轮上的两组轮速传感器,其中一组与所述行车主控单元的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另一组与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的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线控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主控单元为电子液压制动系统,所述电子液压制动系统包括液压制动控制器和液压传动回路,所述液压传动回路由所述电子液压制动系统作为主动源,由所述行车备用控制单元作为辅压力源;
行车制动时,由所述整车控制器VCU根据制动控制系统各控制器当前可用状态及整车状态,判定将踏板模拟器输入信号或自动驾驶制动需求信号发送给目标控制器,以将信号发送给所述电子液压制动系统进行减压操作,由所述液压制动控制器接收信号并控制行车制动器进行行车制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91208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药物分子筛选方法及系统
- 下一篇:一种车载空调的风门控制装置及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