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818986.9 | 申请日: | 2020-08-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62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 发明(设计)人: | 范兴祥;李琰;王家和;阿洪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铂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红河学院 |
| 主分类号: | C02F1/62 | 分类号: | C02F1/62;C02F10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呱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77 | 代理人: | 杜立军 |
| 地址: | 650400 云南省***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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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石膏 还原 产物 处理 有色 冶炼 废水 方法 | ||
1.一种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还原剂与磷石膏混匀后,加入到密闭气氛中加热还原反应,得到固体还原产物,将固体还原产物加入到有色冶炼废水中,加热反应,过滤、洗涤后得到滤液和硫化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还原剂为木炭、焦炭、无烟煤、烟煤、褐煤、石墨中一种或几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还原反应的温度为800~1250℃,还原反应时间为1-4h。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还原剂为所述磷石膏重量比的4-2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体还原产物为有色冶炼废水重量比的2-3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体还原产物与所述有色冶炼废水的反应温度为30~95℃、反应时间1-5h。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色冶炼废水为铜冶炼污酸以及贵金属提取污酸。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铜冶炼污酸中含有As、Pb、Cd、Ni、Cu、Hg。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利用磷石膏还原产物处理有色冶炼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贵金属提取污酸中含有Fe、Pb、N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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