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在审
申请号: | 202010628101.9 | 申请日: | 2020-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6131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5 |
发明(设计)人: | 邓鹏飞;赵黎明;王艺鹏;贺钊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天飞龙(西安)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1/30 | 分类号: | B64C1/30;B64C39/02 |
代理公司: | 西安嘉思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30 | 代理人: | 马瑞 |
地址: | 710104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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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手抛式 无人 机尾 撑杆 折叠 机构 | ||
1.一种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连接座、第二连接座、光杆螺丝、扭簧、垫片、螺母,其中,
所述第一连接座包括第一连接座壳体、第一旋转耳片和第一可更换吸附模块,所述第一旋转耳片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接座壳体外,所述第一可更换吸附模块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接座壳体内,所述第一旋转耳片包括第一子旋转耳片、第二子旋转耳片;
所述第二连接座包括第二连接座壳体、第二旋转耳片和第二可更换吸附模块,所述第二旋转耳片固定于所述第二连接座壳体外,所述第二可更换吸附模块固定于所述第二连接座壳体内,所述第二旋转耳片包括第三子旋转耳片、第四子旋转耳片;
所述扭簧包括扭簧主体、第一扭簧固定端、第二扭簧固定端,所述第一扭簧固定端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接座壳体外,所述第二扭簧固定端固定于所述第二连接座壳体外;
所述光杆螺丝依次穿过所述第三子旋转耳片、所述第一子旋转耳片、所述扭簧主体、所述第二子旋转耳片、所述第四子旋转耳片、所述垫片,所述螺母通过旋转固定于所述光杆螺丝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座、所述第二连接座通过胶粘或螺丝锁定方式分别固定套接于连接管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更换吸附模块包括第一吸附安装座、第一永磁铁,所述第一吸附安装座通过胶粘或螺丝锁定方式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接座壳体内,所述第一永磁铁通过胶粘方式固定于第一吸附安装座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更换吸附模块包括第二吸附安装座、第二永磁铁,所述第二吸附安装座通过胶粘或螺丝锁定方式固定于所述第二连接座壳体内,所述第二永磁铁通过胶粘方式固定于第二吸附安装座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永磁铁和所述第二永磁铁磁性相反,所述第一可更换吸附模块、所述第二可更换吸附模块通过所述第一永磁铁和所述第二永磁铁无间隙吸附在一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为自锁螺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手抛式无人机尾撑杆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为普通螺母,在所述光杆螺丝靠近所述螺母一端安装保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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