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在审
申请号: | 202010619218.0 | 申请日: | 202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6376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3 |
发明(设计)人: | 聂志超;张慧;李西清;张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微分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70 | 分类号: | C12Q1/70;C12Q1/6844;C12R1/93 |
代理公司: | 安徽申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78 | 代理人: | 程艳梅 |
地址: | 238000 安徽省巢湖市巢湖经济开***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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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covid 19 快速 检测 显色 指示 试剂盒 | ||
1.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试剂盒包含检测显色指示剂、检测反应液、阳性对照品、阴性对照品和LAMP引物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显色指示剂包含0.5~2.3mM dNTPs、2~12mM MgSO4、10~25mM Tris-HCl、5~15mM KCl、8~16mM(NH4)SO4、0.1~0.3%Triton X-100、0.5~1.5M甜菜碱和酸碱指示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反应液包含6~10U Bst DNA聚合酶、16~25U ThermoStable V反转录酶、DNAPolymerase、20U AMV反转录酶、6~10U RNase抑制剂、18~26%海藻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性对照品为COVID-19特异性基因N对应的人工合成质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性对照品为非COVID-19特异性基因N对应的人工合成质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LAMP引物组包含COVID-19病毒的特异性基因N对应LAMP引物组,0.1~0.3μM引物组F3/B3、0.8~3.2μM引物组FIP/BIP、0.2~0.6μM引物组LoopF/LoopR。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LAMP引物组由外引物组F3/B3、内引物组FIP/BIP以及环引物组LoopF/LoopR组成,
F3序列为:5’-GCTGCTGAGGCTTCTAAG-3’;
B3序列为:5’-GCGTCAATATGCTTATTCAGC-3’;
FIP序列为:5’-GCGGCCAATGTTTGTAATCAGTAGACGTGGTCCAGAACAA-3’;
BIP序列为:5’-TCAGCGTTCTTCGGAATGTCGCTGTGTAGGTCAACCACG-3’;
LoopF序列为:5’-CCTTGTCTGATTAGTTCCTGGT-3’;
LoopR序列为:5’-CAGCGCTTCAGCGTTCTTCG-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盒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将试剂解冻,分别将检测显色指示剂、检测反应液和LAMP引物组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混合均匀。
S2、分别将待检测核酸样品,阳性对照品和阴性对照品按照一定比例加入S1配置好的的混合溶液中,混匀离心。
S3、将反应置于65℃孵育30分钟。
S4、反应结束后在自然光充足的环境中进行观察,可肉眼直接判读结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COVID-19快速检测显色指示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中,孵育过程用到的温控设备,65℃的恒温孵育仪、热循环仪、水浴锅等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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