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视场显示设备的显示装置、相关显示设备和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466774.9 | 申请日: | 2020-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149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 发明(设计)人: | R.费斯;B.特伦克;T.沃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胡莉莉;闫小龙 |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视场 显示 设备 显示装置 相关 方法 | ||
1.一种用于车辆(200)的视场显示设备的显示装置(100),其中所述显示装置(100)具有下列特征:
波导(205),所述波导(205)具有:耦合输入结构(215),用于将第一光(220)耦合输入,所述第一光(220)表示由图像产生装置(225)产生的第一图像;引导结构(230),用于将所述第一光(220)的至少一个光分量引导通过所述波导(205);和耦合输出结构(235),用于将所述光分量从所述波导(205)耦合输出来,以便在远离所述波导(205)布置的第一图示区域(105)中能够实现所述第一图像的虚拟图示(110),以及
布置在所述波导(205)中或者在所述波导(205)处的显示面(210),所述显式面(210)构造为,以便辐射表示第二图像的第二光(240),以便在所述显示面(210)上引起所述第二图像的真实图示(1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100),其中,所述耦合输出结构(235)和所述显示面(210)至少部分地重叠。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其中,所述耦合输出结构(235)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显示面(210)与所述耦合输入结构(215)之间。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其中,所述显示面(210)对于由所述耦合输出结构(235)耦合输出的所述光分量是透明的,和/或所述耦合输出结构(235)对于由所述显示面(210)辐射的所述第二光(240)是透明的。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其中,所述显示面(210)通过所述耦合输出结构(235)中的全息板和/或散射面来成形。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所述显示装置(100)具有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可移动地成形和构造,以便发射所述第一光(220)和所述第二光(240),其中所述显示面(210)针对所述第二光(240)成形为投影面。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所述显示装置(100)具有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构造为,以便发射所述第一光(220)和所述第二光(240),其中所述耦合输入结构(215)以可切换的方式来构造,以便在第一切换状态中将所述第一光(220)引导至所述引导结构(230),而在第二切换状态中将所述第二光(240)引导至偏转元件(300),用于将所述第二光(240)偏转至成形为投影面的所述显示面(210)。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所述显示装置(100)具有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构造为,以便同时发射所述第一光(220)和所述第二光(240),其中所述显示面(210)针对所述第二光(240)成形为投影面。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所述显式装置(100)具有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所述图像产生装置(225)构造为,以便发射所述第一光(220),并且所述显式装置(100)具有包括所述显示面(210)的用于产生所述第二光(240)的显示器(500)。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其具有如下装置:所述装置构造为,以便识别和/或跟踪使用者的注视方向和/或头部位置。
11.视场显示设备、信息显示设备或者车辆(200),其具有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式装置(100)。
12.一种用于运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100)的方法(800),其中,所述方法(800)具有下列步骤:
在使用图像产生装置(225)的情况下,产生(805)第一图像,以便在第一图示区域(105)中能够实现所述第一图像的虚拟图示(1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46677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