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341812.8 | 申请日: | 2020-04-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1630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 发明(设计)人: | 江玉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2G1/12 | 分类号: | H02G1/12;H01R43/28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科融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6 | 代理人: | 曹雪菲 | 
| 地址: | 247000 安徽省池州***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扁平 圆形 漆包线 装置 | ||
1.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方设置有固定台(8),所述固定台(8)通过缓冲机构与底座(1)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台(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安装板(9),所述安装板(9)的侧壁固定连接有两个横板(10),两个所述横板(10)远离安装板(9)的一端转动连接有矩形块(11),所述矩形块(11)的侧壁固定连接有用于对漆包线进行夹持的夹板(12),所述矩形块(11)的侧壁转动连接有连接杆(13),所述安装板(9)的侧壁安装有用于推动连接杆(13)的推动装置,所述底座(1)的上端开设有第一滑槽(16),所述底座(1)的侧壁贯穿设置有第一螺纹杆(17),所述第一螺纹杆(17)位于第一滑槽(16)内的一端转动连接在第一滑槽(16)的内壁上,所述第一螺纹杆(17)上螺纹连接有滑块(18),所述滑块(1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竖板(15),所述竖板(15)的侧壁贯穿设置有使漆包线通过的通槽(25),所述竖板(15)的位于通槽(25)的上下两侧均开设有装置槽(22),所述装置槽(22)内滑动连接有活动板(23),两个所述活动板(23)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剥皮刀片(24),所述活动板(23)的侧壁固定连接有连接块(27),所述竖板(15)的上端贯穿设置有双头螺纹杆(26),所述双头螺纹杆(26)与两个连接块(27)螺纹连接,所述缓冲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底座(1)的上端壳体(2),所述壳体(2)内密封滑动连接有可沿水平方向移动的滑塞(5),所述滑塞(5)上开设左右连通的通孔(4),所述滑塞(5)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活动杆(7),所述活动杆(7)贯穿壳体(2)的侧壁并固定连接在固定台(8)的侧壁上,所述活动杆(7)位于壳体(2)与滑塞(5)之间的部分套设有弹簧(6),所述壳体(2)内填充有液压油(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7)与壳体(2)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所述活动杆(7)的侧壁开设有与密封圈相配合的圈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装置包括开设在安装板(9)侧壁上的第二滑槽(34),所述第二滑槽(34)内滑动连接有齿条(33),所述齿条(33)位于第二滑槽(34)外的一端与连接杆(13)远离矩形块(11)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安装板(9)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弓形架(29),所述弓形架(29)上转动连接有转轴(31),所述转轴(31)上固定连接有与齿条(33)啮合的齿轮(32),所述弓形架(29)上安装有用于对转轴(31)进行限位的限位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贯穿设置在弓形架(29)上的限位销(30),所述转轴(31)的侧壁沿其周向等间距设置有多个与限位销(30)相配合的限位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31)远离齿轮(32)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手轮(28),所述手轮(28)的表面胶合有橡胶套,所述橡胶套的表面设置有多道防滑槽,多道所述防滑槽均布在所述橡胶套的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块(1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收纳盒(14),所述竖板(15)的侧壁开设有与装置槽(22)连通的斜槽(35),所述斜槽(35)的出口朝向收纳盒(1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17)远离第一滑槽(16)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轮(19)。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扁平或圆形漆包线的剥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0),所述支撑腿(20)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座(21),所述固定座(21)通过膨胀螺钉与地面固定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34181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