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检测呼吸道感染病原体的核酸试剂、试剂盒、系统及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197610.0 | 申请日: | 2020-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4972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04 |
| 发明(设计)人: | 林笑冬;杨海英;任丽丽;王晓艳;郭丽;岳素文;冯志迪;肖艳;傅成波;王雷;张志强;王健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C12Q1/70 | 分类号: | C12Q1/70;C12Q1/686;C12Q1/689;C12Q1/14;C12Q1/04;C12N15/11;C12R1/93;C12R1/445;C12R1/46;C12R1/21;C12R1/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耿超 |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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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检测 呼吸道 感染 病原体 核酸 试剂 试剂盒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用于检测呼吸道感染病原体的核酸试剂,其中,所述核酸试剂包括分别彼此独立存放或互相任意混合存放的SEQ ID NO.1-34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37-53所示的探针;
所述呼吸道感染病原体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A型、呼吸道合胞病毒B型、腺病毒、人副流感病毒1型、人副流感病毒2型、人副流感病毒3型、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严重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冠状病毒NL63、冠状病毒HKUI、冠状病毒229E、冠状病毒OC43和肺炎支原体中的至少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酸试剂,其中,相对于1μmol的SEQ ID NO.1所示的引物,分别由SEQ ID NO.2-34所示的引物的用量各自为0.4-0.7μmol、0.8-1.0μmol、0.4-0.6μmol、0.8-1.0μmol、0.3-0.5μmol、0.6-1.0μmol、0.5-0.7μmol、0.8-1.0μmol、0.4-0.5μmol、0.6-1.0μmol、0.3-0.5μmol、0.6-1.0μmol、0.4-0.5μmol、0.6-1.0μmol、0.1-0.3μmol、0.6-1.0μmol、0.5-0.7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0.2-0.4μmol、0.8-1.0μmol、0.3-0.5μmol、0.8-1.0μmol和0.4-0.6μmol,分别由SEQ ID NO.37-53所示的探针的用量各自为0.1-0.3μmol、0.1-0.3μmol、0.1-0.3μmol、0.2-0.4μmol、0.1-0.3μmol、0.1-0.3μmol、0.2-0.4μmol、0.1-0.3μmol、0.2-0.4μmol、0.1-0.3μmol、0.1-0.3μmol、0.1-0.3μmol、0.2-0.4μmol、0.2-0.4μmol、0.1-0.3μmol、0.1-0.3μmol和0.1-0.3μmo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酸试剂,其中,所述核酸试剂还包括阳性内质控;
所述阳性内质控含有SEQ ID NO.35-36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54所示的探针;相对于1μmol的SEQ ID NO.1所示的引物,分别由SEQ ID NO.35-36所示的引物的用量各自为0.8-1.0μmol和0.4-0.6μmol,由SEQ ID NO.54所述的探针的用量为0.1-0.3μmol。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核酸试剂,其中,所述核酸试剂包括A管、B管、C管和D管;A管含有SEQ ID NO.1-12、35-36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37-42、54所示的探针;B管含有SEQ IDNO.13-24、35-36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43-48、54所示的探针;C管含有SEQ ID NO.25-30、35-36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49-51、54所示的探针;D管含有SEQ ID NO.31-34、35-36所示的引物和SEQ ID NO.52-53、54所示的探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核酸试剂,其中,SEQ ID NO.37、38、43、44、49、52所示的探针具有第一荧光标记;SEQ ID NO.39、40、45、46、50、53所示的探针具有第二荧光标记;SEQ IDNO.41、42、47、48、51所示的探针具有第三荧光标记;SEQ ID NO.54所示的探针具有第四荧光标记;所述第一荧光标记、所述第二荧光标记、所述第三荧光标记和所述第四荧光标记各不相同,且各自独立地选自FAM荧光标记、JOE荧光标记、CY5荧光标记、ROX荧光标记、HEX荧光标记、VIC荧光标记和Quasar670荧光标记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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