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处理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车机端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158160.4 | 申请日: | 2020-03-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8238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17 |
| 发明(设计)人: | 田发景;应臻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擎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48 | 分类号: | H04W4/48;H04W76/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徐秋平 |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徐汇***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 方法 系统 存储 介质 车机端 | ||
1.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车机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建立与一智能终端的通信连接;
获取车载数据信息;
判断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是否为并行处理;若是,则指示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并行处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若否,判断所述车载数据信息是否包含在适用所述车机端处理的预设数据类型中;若是,则判定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执行主体为所述车机端;所述车机端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若否,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发送至所述智能终端,以使所述智能终端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数据信息包括数据采集装置采集到的语音、手势、图像中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是否为并行处理的步骤包括:
判断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执行主体是否为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并行;若是,则判定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是并行处理;反之,则判定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为非并行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是并行处理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任务分配,以获取第一任务和第二任务;其中,所述第一任务的执行主体为所述车机端;所述第二任务的执行主体为所述智能终端;
所述车机端对所述第一任务进行处理,并将所述第二任务发送至所述智能终端,以使所述智能终端对所述第二任务进行处理,以实现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并行处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并行处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后,所述数据处理方法还包括:接收所述智能终端对所述第二任务处理后的结果,并与所述车机端对所述第一任务处理的结果结合,以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并行处理后的处理结果。
6.一种数据处理系统,应用于车机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包括:连接模块、获取模块和处理模块;
所述连接模块用于建立与一智能终端的通信连接;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车载数据信息;
所述处理模块用于判断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是否为并行处理;若是,则指示所述智能终端与所述车机端并行处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若否,判断所述车载数据信息是否包含在适用所述车机端处理的预设数据类型中;若是,则判定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执行主体为所述车机端;所述车机端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若否,指示所述连接模块将所述车载数据信息发送至所述智能终端,以使所述智能终端对所述车载数据信息进行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还包括: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预设数据类型;所述预设数据类型包含的数据信息的执行主体为所述车机端。
8.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9.一种车机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车机端执行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擎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擎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15816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