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97342.5 | 申请日: | 2016-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6643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冯勇;薛跃强;宋健;黄凯;潘成瑞;汤欣;周键明;袁振华;张晶;胡炜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敦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34 | 分类号: | A61B17/34;A61M1/36;A61M5/158;A61M5/32;A61M39/02;A61M3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信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28 | 代理人: | 杨丹莉;李丹 |
地址: | 美国明尼苏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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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引导 穿刺 留置 器械 | ||
1.一种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
留置管体,其内部具有基本沿留置管体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通道,所述通道用于引导穿刺针,所述留置管体具有在留置占位状态下位于皮表上方的近端和位于皮表下方的远端;
支座,其底部具有与皮表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底面,所述支座支撑并固定所述留置管体;
密封件,其被设置为对所述通道进行密封;
其中,所述留置管体的近端被固定设于所述支座内,所述支座上具有开口,所述开口与留置管体的所述通道相互衔接地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的延伸长度被设置为所述远端的末端靠近被穿刺的血管壁而不接触被穿刺的血管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直径略大于穿刺针的外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的底面与留置管体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20~40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留置管体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或者所述留置管体远端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覆有抗菌涂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的底面设有若干凸出于底面的凸起。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阻菌防水透气膜,其覆盖于所述皮表留置器械位于皮表上方的部分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的外部轮廓呈半球型或拱顶型或鼠标型。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上具有便于手指握持的凹陷。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呈自外向内口径逐渐减小的楔形。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包括分体设置的支撑部和后盖,所述支撑部和后盖内的孔共同形成所述开口。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留置管体为远端末端封闭的盲管,所述密封件包括该封闭的远端末端,该封闭的远端末端被设置为可以被穿刺针穿透。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的远端末端呈楔形或弧形。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的远端末端的壁厚和/或硬度小于留置管体的其他部分的壁厚和/或硬度。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还包括密封膜或密封塞,其设于所述留置管体的近端或设于所述支座的开口处。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包括分体设置的支撑部和后盖,所述支撑部和后盖内的孔共同形成所述开口,所述密封件还包括密封膜,所述密封膜被固定在所述支撑部和后盖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用于引导穿刺的皮表留置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膜或密封塞为自密封膜或自密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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