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PD-1抗体和呋喹替尼联合在制备治疗癌症的药物中的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52280.6 | 申请日: | 2020-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408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发明(设计)人: | 闫洪滨;王斯斯;谢帆;戴秋曦;陈文会;王倩;郭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K31/517;A61P3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高迷想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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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pd 抗体 呋喹替尼 联合 制备 治疗 癌症 药物 中的 用途 | ||
1.抗PD-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和呋喹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联合在制备治疗癌症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
轻链CDR1序列,其为如SEQ ID 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轻链CDR2序列,其为如SEQ ID 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轻链CDR3序列,其为如SEQ ID NO: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重链CDR1序列,其为如SEQ ID NO: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重链CDR2序列,其为如SEQ ID NO: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和
重链CDR3序列,其为如SEQ ID NO: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为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序列,该序列为如SEQ ID NO: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序列,该序列为如SEQ ID NO: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与如SEQ ID NO: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人源化抗体重链序列为如SEQ ID NO:9所示的序列,轻链链序列序列为如SEQ ID NO:10所示的序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症表达PD-L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症为淋巴瘤、白血病、黑色素瘤、神经胶质瘤、乳腺癌、肺癌、肠癌、骨癌、卵巢癌、膀胱癌、肾癌、肝癌、胃癌、睾丸癌、涎腺癌、甲状腺癌、胸腺癌、上皮癌、头颈癌、胃癌、胰腺癌、前列腺癌、肾癌或其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症为非小细胞肺癌和结肠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的用量为0.1-40mg/kg或者使用固定剂量100-400mg。
10.据权利要求9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的用量为3mg/kg或者使用固定剂量210mg。
11.根据权利要求9-10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每两周给药一次。
12.根据权利要求9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用量为5mg/kg。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每周给药两次。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呋喹替尼的用量为0.1-10mg/kg或者使用固定剂量0.1-20mg。
15.根据权利要求14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呋喹替尼的用量为1mg/kg,2mg/kg,或者使用固定剂量2mg,3mg,4mg或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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