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限制微血管阻塞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在审
| 申请号: | 201980076213.3 | 申请日: | 2019-12-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136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5 |
| 发明(设计)人: | C·潘托斯;I·穆鲁齐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康药业克雷恩特塞提斯制药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尤利亚·采蒂 |
| 主分类号: | A61K31/198 | 分类号: | A61K31/198;A61P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11602 | 代理人: | 张琳琳;吴丽丽 |
| 地址: | 希腊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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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限制 微血管 阻塞 甲状腺 氨酸 t3 | ||
1.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其用于治疗微血管阻塞(MVO),其中MVO治疗在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之后开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其中所述PPCI在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中进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其中以T3浓度范围为5μg/ml至20μg/ml的溶液静脉内施用T3。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其中患者接受0.7μg至0.9μg T3/kg患者体重的初始推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使用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其中所述患者在所述推注之后接受0.1μg/kg/h至0.2μg/kg/h的连续注射。
6.根据权利要求4和5所述使用的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其中患者可以经约48小时总共接受350μg至600μg 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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