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内室的照明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68005.9 | 申请日: | 2019-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39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N·斯帕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姆勒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18 | 分类号: | A61B5/18;B60Q3/252;B60Q3/208;B60Q3/62;B60Q3/44;B60Q3/64;B60Q3/72;B60Q3/80;G08B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殷玲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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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内室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用于车辆(13)内室(4)的照明装置(1),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光源(2)和至少一个发光面(3),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发光面(3)由至少一个至少部分镜面化的光导(5)构成,并且该光导(5)能够适配于风挡玻璃(6)的形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是对黑视蛋白有影响的光源,以实现日光补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5)被设计成是至少局部透明的和/或半透明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具有至少一个LED。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布置在所述光导(5)的端侧。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能够布置在车辆(13)内室(4)的车顶衬饰(8)后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5)具有彼此成一定角度布置的第一部分(5a)和第二部分(5b),其中,该第一部分(5a)能够适配于风挡玻璃(6)的轮廓,该第二部分(5b)能够布置在车顶衬饰(8)后方。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5)具有10cm至20cm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5)是扁平构成的且在至少两个空间方向上延伸,并且能够适配于风挡玻璃(6)的二维局部区域。
9.一种车辆,其具有由风挡玻璃(6)界定的内室(4)和与该风挡玻璃(6)邻接的车顶衬饰(8),其特征在于,根据权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被安置在该风挡玻璃(6)和该车顶衬饰(8)之间的过渡区域内,其中,光导(5)从该车顶衬饰(8)后方的区域延伸到在该风挡玻璃(6)的上边缘处的区域,使得发光面(3)定位在该风挡玻璃(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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