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监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61705.5 | 申请日: | 2019-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403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7 |
发明(设计)人: | 滝波茂;山口和彦;岩男真由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G06V20/59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达共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86 | 代理人: | 张嵩;薛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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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监视 装置 | ||
1.一种车辆用监视装置,包括:
摄像部,其对车辆的驾驶员进行拍摄,
驾驶状态测定部,其对所述摄像部所拍摄到的图像进行分析,并对包含所述驾驶员的睁眼度的多个驾驶状态进行测定,
行驶状态判定部,其对所述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判定,以及
警报判定部,其基于所述驾驶状态和所述行驶状态来判定是否使警报装置动作;
在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对所述睁眼度的测定失败时,在判定为除所述睁眼度外的其他驾驶状态正常且所述行驶状态也正常的情况下,所述警报判定部使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重新执行睁眼度的测定,
在从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开始所述睁眼度的检测的初始化处理起,即使经过预定的睁眼度测定待机时间,也未从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接收到表示所述睁眼度的检测的初始化处理结束的信号的情况下,所述警报判定部判定为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对所述睁眼度的测定失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行驶状态判定部包括:
数据观测部,其对第1种观测数据和第2种观测数据进行观测,该第1种观测数据为基于被搭载于所述车辆的车载传感器而稳定地观测到的多个观测数据,该第2种观测数据为以所述驾驶员对被搭载于所述车辆的操作部进行操作为契机而观测到的多个观测数据,以及
状态判定部,其基于各第1种观测数据是否被包含在针对每个所述第1种观测数据确定的正常判定基准范围内、以及是否观测到所述第2种观测数据,来判定所述行驶状态是否正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监视装置,其中,
在未接收到表示所述睁眼度的检测的初始化结束的信号时,即使从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取得的所述驾驶员的暂定的睁眼度满足使所述警报装置动作的条件的情况下,在判定为除所述睁眼度外的其他驾驶状态正常且所述行驶状态也正常时,所述警报判定部也禁止所述警报装置的动作。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监视装置,还包括:
坐标检测部,其对表示所述车辆的位置的位置信息及行进方向进行检测,以及
日照方向取得部,其参照日照方向数据库来取得日照方向,该日照方向数据库将日期和时间、位置信息及日照方向对应起来进行存储;
在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对所述睁眼度的测定失败的情况下,所述警报判定部以判定为除所述睁眼度外的其他驾驶状态正常、所述行驶状态也正常、且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与所述车辆的位置处的所述日照方向满足预定的关系为条件,使所述驾驶状态测定部重新执行睁眼度的检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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