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重组碱性磷酸酶用于治疗脓毒症相关的急性肾损伤的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31165.6 | 申请日: | 2019-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6194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2 |
发明(设计)人: | 鲁洛夫·彼得·皮克斯;拉温德拉·拉尔·梅赫塔;帕特里克·托马斯·默里;迈克尔·约安尼迪斯;埃瑞克·简·范·德·伯格;雅克·萨洛蒙·罗伯特·阿伦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法玛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43 | 分类号: | A61K38/43;A61P29/00;A61P1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赵嫦;康泉 |
地址: | 荷兰乌***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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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组 碱性磷酸酶 用于 治疗 脓毒症 相关 急性 损伤 用途 | ||
1.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脓毒症相关的急性肾病损伤(SA-AKI)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有效量的碱性磷酸酶(AP),其中
(i)所述受试者在用AP的所述治疗之前具有≤60ml/min的ECC(内生肌酸酐清除)率或在用AP的所述治疗之前具有≤60ml/min的eGFR(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
(ii)所述AP以至少一个500U/kg至2,000U/kg的剂量施用,并且
(iii)所述AP的所述施用导致肾功能提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AP的所述治疗之前,所述受试者具有中度肾损伤(15ml/min-60ml/min的ECC)或15ml/min-60ml/min的eGFR。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AP的所述治疗之前,所述受试者具有重度肾损伤(15ml/min的ECC)或15ml/min的eGFR。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AP的所述治疗之前,所述受试者不具有轻度肾损伤(60ml/min的ECC)或60ml/min的eGFR。
5.如权利要求1至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AP是人AP。
6.如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AP是重组AP。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AP是嵌合AP。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嵌合AP与RecAP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具有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的序列同一性。
9.如权利要求1至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肾功能提高包括相对于没有治疗情况下的ECC,ECC的提高;或相对于没有治疗情况下的eGFR,eGFR的提高。
10.如权利要求1至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P施用之前少于96小时检测到脓毒症。
11.如权利要求1至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SA-AKI检测之前少于72小时检测到脓毒症。
12.如权利要求1至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检测到脓毒症后的24小时内开始治疗。
13.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检测到SA-AKI后的24小时内开始治疗。
14.如权利要求1至13所述的方法,其中每日施用一次AP。
15.如权利要求1至14所述的方法,其中静脉内施用AP。
16.如权利要求1至15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每日三个剂量施用AP。
17.如权利要求1至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AP剂量是0.8mg/kg或1.6mg/kg的RecAP。
18.如权利要求1至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AP剂量是500U/kg或1000U/kg的RecAP。
19.如权利要求1至18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剂量的AP的所述施用导致肾替代疗法(RRT)在经历RRT的受试者中的持续时间缩短或停止。
20.如权利要求1至19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剂量的AP的所述施用导致所述受试者中的肾小球滤过率(GFR)或eGFR保持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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