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有效
| 申请号: | 201922496492.9 | 申请日: | 2019-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641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 发明(设计)人: | 李华忠;王炫盛;何涛;高波;李一;范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B25J11/00;B25J19/02;B25J19/00;H04N7/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汪海琴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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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家庭 服务 智能 机器人 | ||
1.一种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平台;
控制器,设于所述行走平台上;
功能组件,包括分别设于所述行走平台上并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的检测结构、摄像结构、语音识别结构及通讯结构,所述检测结构用于检测外部环境,所述摄像结构用于监控外部环境,所述通讯结构用于与外部的终端设备形成通讯连接;
机械臂,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且活动设于所述行走平台上;
支架组件,设于所述行走平台上,用于安装外部的终端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结构包括温湿度传感器、粉尘浓度传感器、有毒气体传感器以及可燃气体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包括:
第一支架,转动设于行走平台上;
第二支架,转动设于所述第一支架上,所述第二支架的转动方向与所述第一支架的转动方向相互垂直;
第三支架,转动设于所述第二支架上,且所述第三支架的转动方向与所述第二支架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第三支架上设有可调节的紧固件,所述紧固件用于夹紧所述终端设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平台包括中控箱及设于所述中控箱上的支撑结构,所述机械臂活动设于所述中控箱上,所述支架组件设于所述支撑结构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包括设于所述中控箱上的伸缩件及设于所述伸缩件上的支撑板,所述伸缩件可沿第一方向伸缩运动,所述支架组件设于所述支撑板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件包括:
套件,设于所述中控箱上;
活动件,套设于所述套件上并可沿所述套件运动;
第一驱动件,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且所述第一驱动件的输出端连接于所述活动件,以驱动所述活动件沿第一方向运动;
第二驱动件,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二驱动件的输出端连接于所述第一驱动件,可驱动所述第一驱动件以带动所述活动件沿第二方向转动,且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互垂直。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平台还包括设于所述中控箱上的第三驱动件及设于所述中控箱底部的多个行走轮,所述第三驱动件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所述行走轮连接于所述第三驱动件的输出端。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平台上还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包括分别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的电路板及触摸显示屏。
9.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平台上还设有电连接于所述控制器的报警器,所述报警器在所述检测结构的检测信息异常时报警。
10.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家庭服务智能中控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臂包括活动设于所述行走平台上的支撑臂及设于所述支撑臂上的夹持结构,所述夹持结构包括两可活动且用于夹持或松开外部产品的夹持臂,两所述夹持臂相对的一侧上设有防滑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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