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梁、转播车厢及转播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94260.X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633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3 |
发明(设计)人: | 鲁泳;王立光;雷翔;杨旭;李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联合超高清协同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8 | 分类号: | B62D21/18;B60P3/025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周永强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梁 转播 车厢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梁、转播车厢及转播车,涉及专用车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梁包括支撑段以及与支撑段连接的下凹段,支撑段用于与车头和后车轮连接,下凹段形成用于增加声音制作环境高度的凹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梁能够扩大车厢框架的高度空间,增加声音制作环境高度,满足声音的制作要求,三维声制作效果更佳。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专用车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梁、转播车厢及转播车。
背景技术
为了保证良好的声音制作效果,转播车声音制作环境的高度需要达到2.7m。但是通常高速上的限高为4m,并且根据国家现行转播车标准要求,车体最大高度不能大于4米,这就限制了转播车车身的最大高度。
传统的转播车承重车梁是平直布置在车轮上方的,以便车厢内安放各种电视转播工艺设备。由于转播车的车梁需要安装减震装置等机械部件,这些部件就占用了一定的高度,按照传统的转播车制造工艺,在平直的车梁上方设置笼式的车厢框架,然后铺设地板、安装车顶后的车厢室内净高度通常在2.4-2.5m,达不到2.7m的声音制作环境净高要求,无法在转播车内进行三维声的放音监听,同时宽度空间也比较小,导致三维声的制作效果不佳。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提高声音制作效果的车梁、转播车厢以及转播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梁、转播车厢以及转播车,能够扩大车厢框架的高度空间,增加声音制作环境高度,满足声音的制作要求,三维声制作效果更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梁,包括支撑段以及与所述支撑段连接的下凹段,所述支撑段用于与车头和后车轮连接,所述下凹段形成用于增加声音制作环境高度的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段包括第一支撑段和第二支撑段,所述下凹段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撑段和所述第二支撑段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段用于与所述车头连接,所述第二支撑段用于与所述后车轮连接。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转播车厢,包括下沉车厢以及上述方案所述的车梁,所述下沉车厢设于所述支撑段以及所述下凹段上。
进一步地,所述下沉车厢包括固定箱和第一移动箱,所述第一移动箱与所述固定箱滑动连接,所述第一移动箱用于扩大所述下沉车厢一侧的宽度。
进一步地,所述下沉车厢还包括与所述第一移动箱相对设置的第二移动箱,所述第二移动箱与所述固定箱滑动连接,所述第二移动箱用于扩大所述下沉车厢另一侧的宽度。
进一步地,所述转播车厢还包括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所述第一移动箱和所述第二移动箱分别相对于所述固定箱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箱上设有到位触点组件,所述到位触点组件与所述驱动机构连接,所述到位触点组件用于控制所述驱动机构停止驱动所述第一移动箱或所述第二移动箱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到位触点组件包括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
当所述第一移动箱或所述第二移动箱移动至最外侧时,触发第一触点;
当所述第一移动箱或所述第二移动箱移动至最内侧时,触发第二触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移动箱与所述固定箱之间以及所述第二移动箱与所述固定箱之间均设有缓冲机构。
第三方面,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转播车,包括车头、后车轮以及上述方案所述的转播车厢,所述车头和所述后车轮均与所述支撑段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梁、转播车厢以及转播车能产生如下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中联合超高清协同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中联合超高清协同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494260.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细胞划痕实验培养皿
- 下一篇:一种红薯干晾晒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