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62398.1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787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刘乐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乐源 |
主分类号: | H04N1/04 | 分类号: | H04N1/04;H04N5/76;G06F3/0354;G06F21/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4000 湖北省荆州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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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行政 审批 电子 监察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包括扫描仪、显示屏、平板、摄像头装置,所述显示屏的下端固定有轴杆,轴杆的下端转动连接有轴承座,轴承座的下端固定有支撑座,显示屏通过电脑主机连接有扫描仪、指纹模块、录摄像头装置、音响装置,所述扫描仪的下端固定有支撑板,支撑板的下端固定有底板,底板的上端开设有板槽,所述平板的下端转动连接有底座,所述平板通过蓝牙与显示屏连接,且显示屏支持电容笔,所述指纹模块支持同时录入至少三个指纹,本实用新型可以记录下行政审批的整个过程,包括影像和声音信息,同时采用指纹模块登录,避免越权操作。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政审批领域,具体是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
背景技术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但是,目前市场上缺少完善的电子监察设备,且缺乏协同操作,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导致一些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滥用权利,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包括扫描仪、显示屏、平板、摄像头装置,所述显示屏的下端固定有轴杆,轴杆的下端转动连接有轴承座,轴承座的下端固定有支撑座,显示屏通过电脑主机连接有扫描仪、指纹模块、录摄像头装置、音响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扫描仪的下端固定有支撑板,支撑板的下端固定有底板,底板的上端开设有板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平板的下端转动连接有底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平板通过蓝牙与显示屏连接,且显示屏支持电容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指纹模块支持同时录入至少三个指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摄像头装置包括录音功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可以记录下行政审批的整个过程,包括影像和声音信息,同时采用指纹模块登录,避免越权操作。
2、本实用新型设置有平板,且平板可以和主机间实现多屏协同互动,并设置有电容笔,便于实现签名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平板便于旋转,用于投屏展示,提升透明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装置中扫描仪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扫描仪;2、显示屏;3、平板;4、底座;5、指纹模块;7、支撑座;8、轴承座;9、轴杆;10、摄像头装置;11、音响装置;12、底板;13、板槽;14、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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