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09652.1 | 申请日: | 2019-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846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倪永杰;李珊;李光恒;唐开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工(常州)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04 | 分类号: | B60K1/04;H01M2/10 |
代理公司: |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1 | 代理人: | 杨静文 |
地址: | 213168 江苏省常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路 电动 卸车 电池 支架 | ||
1.一种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对称设置的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均为L形,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之间连接有加强梁(1);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均包括托架(2),所述托架(2)的两侧垂直连接有立架Ⅰ(3),所述立架Ⅰ(3)与托架(2)之间连接有支撑板Ⅰ(4),所述立架Ⅰ(3)上部连接有安装板Ⅰ(5);所述托架(2)的四个角处开设有安装孔(6);
减震垫(7),所述减震垫(7)安装于安装孔(6)内,所述减震垫(7)为工字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池箱体(8),所述电池箱体(8)通过减震垫(7)安装于支架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箱体(8)内部为三层两排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2)上还安装有立架Ⅱ(9),所述立架Ⅱ(9)与立架Ⅰ(3)成直线排列,所述立架Ⅱ(9)位于两立架Ⅰ(3)之间,所述立架Ⅱ(9)上部连接有安装板Ⅱ(1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Ⅰ(3)与托架(2)相连接的一端之间安装有支撑板Ⅱ(11),所述加强梁(1)安装于两支撑板Ⅱ(11)之间;所述支撑板Ⅰ(4)安装于所述立架Ⅰ(3)与托架(2)未相连接的一端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非公路电动自卸车电池箱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Ⅰ(3)与托架(2)以及安装板Ⅰ(5)之间设置有直角加强板,所述立架Ⅱ(9)与托架(2)以及安装板Ⅱ(10)之间也设置有直角加强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柳工(常州)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未经柳工(常州)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409652.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背包
- 下一篇:一种便于取料的手机外壳注塑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