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顶行李架及包含其的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67560.1 | 申请日: | 2019-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938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5 |
发明(设计)人: | 陶本一;谈逸群;刘亮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9/045 | 分类号: | B60R9/045;B60Q1/24 |
代理公司: |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 代理人: | 孙静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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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顶 行李架 包含 汽车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顶行李架及包含其的汽车。车顶行李架包括主体,还设置有移动行李框。当移动行李框相对于主体滑动至主体的第一部分内时,移动行李框处于展开状态,此时展开的移动行李框以及主体的第二部分皆可承装行李,以增大车顶行李架的存储空间;当移动行李框可相对于主体滑动至主体的第二部分内时,移动行李框处于收纳状态,并且移动行李框位于主体的第二部分内,此时处于收纳状态的移动行李框不遮挡主体的第一部分,以使第一部分的镂空部向外敞开以露出天窗,使得汽车内空气流通,还可以供乘坐者欣赏汽车外面的风景,这将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行李框遮挡天窗会使得天窗的功能丧失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顶行李架及包含其的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人们对汽车的要求从最初的代步工具提升为移动的家,对汽车装载能力和舒适程度都有较高要求,舒适度上如近两年新SUV车型上全景天窗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装载能力上车顶行李架搭配行李筐、行李箱较大扩充汽车装载能力,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人们可以在车顶安装行李架、行李箱是合法的。在特殊行程如长途穿越或郊区工况车顶还会安装射灯等功能性设备。
然而,当前设计的行李筐无论装载量多少都会遮挡汽车全景天窗,全景天窗的功能都会丧失。
如公开号为CN108657080A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越野车行李框,包括架体、安装仓、灯孔、强光灯、螺纹孔、挡杆,所述架体两侧对称设有挡杆,所述挡杆通过螺纹杆啮合安装,所述架体端部固定有安装仓,所述安装仓侧面均匀开设有灯孔。然而,上述专利公开的越野车行李框,其架体安装在车顶上,这无疑会使得架体连同安装仓遮挡住汽车的车窗,使得全景天窗的功能丧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车顶设计的行李框无论装载量多少都会遮挡汽车全景天窗,使得全景天窗的功能丧失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公开了一种车顶行李架,包括主体,主体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用于与汽车的天窗对应设置,第二部分用于与汽车的车身对应设置,且第一部分设置有镂空部,第二部分具有主体行李框,车顶行李架还包括移动行李框,移动行李框沿主体的长度方向滑设于主体,以使移动行李框能够在展开状态与收纳状态之间切换;当移动行李框处于展开状态时,移动行李框位于主体的第一部分内;当移动行李框处于收纳状态时,移动行李框位于主体的第二部分内,并与主体行李框重叠,第一部分的镂空部向外敞开,以在车顶行李架安装于汽车时露出天窗。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移动行李框沿主体的长度方向滑设于主体,使得移动行李框可以在展开状态与收纳状态之间切换,当移动行李框相对于主体滑动至主体的第一部分内时,移动行李框处于展开状态,并且移动行李框位于主体的第一部分内,此时展开的移动行李框以及主体的第二部分皆可承装行李,以增大车顶行李架的存储空间,满足需要承载大量行李的情况;当移动行李框可相对于主体滑动至主体的第二部分内时,移动行李框处于收纳状态,并且移动行李框位于主体的第二部分内,此时处于收纳状态的移动行李框不遮挡主体的第一部分,以使第一部分的镂空部向外敞开以露出天窗,使得汽车内空气流通,还可以供乘坐者欣赏汽车外面的风景,这将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行李框遮挡天窗会使得天窗的功能丧失的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公开的车顶行李架,主体具有两根主体纵杆,移动行李框具有分别与两根主体纵杆同向且可滑动连接的两根移动纵杆,主体纵杆与移动纵杆通过滑动件可滑动连接,主体纵杆与移动纵杆的延伸方向平行于主体的长度方向。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主体的主体纵杆与移动行李框的移动纵杆之间设置滑动件,来实现移动行李框沿主体的长度方向滑设于主体,以使移动行李框能够在展开状态与收纳状态之间切换,进而实现移动行李框与主体的第二部分共同用于承装行李以增大移动行李架的存储空间或移动行李框收纳于主体的第二部分以露出天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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