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联动式变轨装置及防脱轨的轨道交通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59434.1 | 申请日: | 2019-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422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詹仕见;何先志;刘彬;陈科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飞梭智行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B3/00 | 分类号: | B61B3/00;B61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90 | 代理人: | 林辉轮;张玲 |
地址: | 2144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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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联动 式变轨 装置 脱轨 轨道交通 系统 | ||
1.一种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升降式变轨机构,所述升降式变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和反向同步机构,驱动电机通过驱动反向同步机构动作,使设置于反向同步机构一侧的变轨轮上升,并使设置于反向同步机构另一侧的变轨轮同步下降;还包括联动防脱部,所述联动防脱部与反向同步机构相连,联动防脱部用于在反向同步机构的带动下同步动作到与轨道一侧的下缘相配合的位置处,并通过与轨道一侧的下缘相配合限制反向同步机构动作,实现防脱轨的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同步机构包括上摆臂、下摆臂以及两根连杆,所述两根连杆分别竖直设置,且所述变轨轮分别设置于所述两根连杆,所述上摆臂和下摆臂的两端分别铰接于所述两根连杆,且四个铰接处分别位于平行四边形的四个顶点;所述上摆臂和下摆臂的中部分别与支撑座构成转动副,所述驱动电机用于驱动上摆臂和/或下摆臂绕自身的中部转动,所述联动防脱部固定于下摆臂,用于与下摆臂一起绕下摆臂的中部同步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防脱部包括联动架和分别设置于联动架两端的限位部,所述联动架与所述下摆臂相连,所述两个限位部分别用于与轨道一侧的下缘相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架为人字形结构或T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为凸起状结构,所述凸起状结构为杆状结构、板状结构或二者的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为圆柱杆、椭圆柱杆、三棱柱杆或方杆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传动轴和支撑轴,所述传动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上摆臂的中部,支撑轴固定连接或活动连接于所述下摆臂的中部,所述联动架固定于下摆臂,或,所述传动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下摆臂的中部,支撑轴固定连接或活动连接于所述上摆臂的中部,所述联动架固定于下摆臂或所述传动轴;传动轴和/或支撑轴分别通过所述支撑座固定于车辆的机架,驱动电机用于驱动所述传动轴绕自身中心轴线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联动式变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所述反向同步机构及同步轴,所述同步轴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两个反向同步机构相连,用于使两个反向同步机构同步动作,且动作一致。
9.一种防脱轨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轨道、车辆以及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联动式变轨装置,所述联动式变轨装置设置于车辆,所述车辆用于沿轨道运行,所述轨道包括轨道本体,所述轨道本体包括两个分别用于供车辆两侧的行走轮行走的支撑部、及分别设置于所述两个支撑部的两个下导向部,所述两个支撑部之间具有间隙;在岔口处,还包括防脱轨部,所述防脱轨部包括约束段和保护段,所述约束段设置于下导向部的下边沿,用于在升降式变轨机构动作到位的情况下,限制所述联动防脱部动作,所述保护段设置于支撑部的下方,且保护段的高度大于下导向部的高度,保护段用于在升降式变轨机构动作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挤压联动防脱部驱动升降式变轨机构动作到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防脱轨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约束段为直板结构,所述保护段为弧形板结构或倾斜设置的直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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