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1777595.6 | 申请日: | 2019-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8219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发明(设计)人: | 朱彦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3/02 | 分类号: | B62B3/02;B62B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李丹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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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建筑 内部 垃圾 转运 小车 | ||
1.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封闭式车身、设置在车内的漏斗和设置在车底的车轮(15);
所述车身为由顶板、底板和四周侧板围合而成的箱形结构,顶板上表面设置有吊耳(11);车身的一侧板下部开设有侧卸料口(13),侧卸料口(13)上设置有与侧卸料口(13)相匹配的侧卸料口盖板(14);
所述漏斗包括上下连通的进料漏斗(21)与卸料漏斗(22);
所述进料漏斗(21)开口朝上设置,所述进料漏斗(21)开口设置在车身的顶板上与开口匹配的洞内,且进料漏斗(21)开口边沿与车身的顶板固定连接;
所述卸料漏斗(22)开口朝下设置,所述卸料漏斗(22)的咀部与所述进料漏斗(21)的咀部固定连接,所述卸料漏斗(22)的开口边沿贴靠车身的侧板设置,且与车身的侧板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的一侧板外部设置有把手(12),所述把手(12)为U形,所述把手(12)两脚与车底的间距相等,所述把手(12)两脚与车身的侧板铰接连接,铰接销轴与把手(12)所在的侧板平行,且与车底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12)所在的侧板的宽度不超过86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15)为自锁式万向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的侧板、底板和顶板均为钢板,所述车身的顶板厚度不小于3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11)包括两个倒U形的圆钢吊耳,所述吊耳(11)对称设置在车身的顶板上表面上,吊耳(11)两脚与车身的顶板穿孔塞焊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卸料口(13)为矩形,所述侧卸料口(13)底边与车身的底板上表面共面,且底边两端与车身的侧棱接触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卸料口盖板(14)底部通过不锈钢合页与车身的底板铰接连接,顶部通过插销与车身的侧板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内部的建筑垃圾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漏斗(21)为圆漏斗,所述卸料漏斗(22)为方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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