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吸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267020.X | 申请日: | 2019-08-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413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 发明(设计)人: | 市野雄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47L5/12 | 分类号: | A47L5/12;A47L9/32;A47L9/28;A47L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旭知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2 | 代理人: | 王轶;李伟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其能够减弱施加于对把持部进行把持的使用者的手的重量感。电动吸尘器(1)具备吸尘器主体(2)、电动送风机(7)、以及壳体(15)。吸尘器主体(2)具有把持部(12)。电动送风机(7)配置于吸尘器主体(2)。在壳体(15)的内部具有作为电动送风机(7)的电源的二次电池(26)。壳体(15)与吸尘器主体(2)连接、且相对于把持部(12)而位于上方。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吸尘器,其在吸尘器主体具有由使用者把持的把持部。
背景技术
杆(stick)式电动吸尘器在连接有延长管、吸入口体的吸尘器主体具备把持部,对把持部进行把持并对延长管、吸入口体和吸尘器主体一并进行一体操作而进行清扫。对于吸尘器主体,在把持部的下方的位置配置有电动送风机等驱动部、作为其电源的二次电池等重物,因此,使用者在清扫期间对把持部进行把持而以悬吊状态维持上述重物,从而重物的载荷容易施加于对把持部进行把持的手指。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6-123747号公报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其能够减弱施加于对把持部进行把持的使用者的手的重量感。
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具备吸尘器主体、驱动部、以及壳体。吸尘器主体具有把持部。驱动部配置于吸尘器主体。在壳体的内部具有作为驱动部的电源的电池。壳体与吸尘器主体连接、且相对于把持部而位于上方。
根据上述结构,重量相对于把持部而向下方和上方分散,所以能够减弱施加于对把持部进行把持的使用者的手的重量感。
优选地,所述壳体具备被支承部,该被支承部由对所述把持部进行把持的使用者的手支承。
优选地,所述被支承部在与所述把持部对置的位置具有凹部。
优选地,所述壳体在接近所述把持部的方向和相对于所述把持部离开的方向上可动地支承于所述吸尘器主体。
优选地,所述电动吸尘器具备施力机构,该施力机构对所述壳体朝向所述把持部施力。
优选地,所述电动吸尘器具备软质部件,该软质部件配置于所述壳体的与所述把持部对置的那侧。
优选地,所述把持部在上下方向上弯曲。
附图说明
图1(a)是示出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侧视图,图1(b)是示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壳体位于把持部的上方的使用状态的侧视图。
图2是示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电动吸尘器、2…吸尘器主体、7…作为驱动部的电动送风机、12…把持部、15…壳体、16…被支承部、17…凹部、22…施力机构、24…软质部件、26…作为电池的二次电池、H…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图1(a)、图1(b)及图2对一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图1(a)、图1(b)及图2中,1是电动吸尘器。本实施方式中,使用者把持电动吸尘器1而使其执行动作,由此对地板表面上的尘埃进行清扫。本实施方式中,作为电动吸尘器1,列举杆式电动吸尘器为例进行说明。以下,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说明更加明确,将电动吸尘器1的靠近使用者的端部侧设为作为电动吸尘器1的一侧的后侧并用箭头R来表示,将远离使用者的端部侧设为作为电动吸尘器1的另一侧的前侧并用箭头F来表示。另外,将相对于作为第一方向的前后方向交叉的两侧方向或宽度方向设为作为第二方向的左右方向。此外,将在由使用者把持而对下方的被清扫面进行清扫的状态下沿着铅直上下方向的方向设为作为第三方向的上下方向并用箭头U及箭头D来表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未经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267020.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薄钢板切边机
- 下一篇:一种定型机的除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