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推进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906774.9 | 申请日: | 2019-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9745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0 |
| 发明(设计)人: | 李波;李增全;韩兆启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H02K7/14 | 分类号: | H02K7/14;H02K7/09;B64D27/24;B64C27/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50031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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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推进器 | ||
1.一种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圆柱形的壳体(3)、驱动电机、主轴(9)和若干叶片(8),驱动电机包括驱动电机定子(6)和驱动电机转子(7),其中:
所述壳体(3)的内径大于所述驱动电机定子(6)的外径,所述驱动电机定子(6)的内径大于所述驱动电机转子(7)的外径,所述驱动电机转子(7)的内径大于所述叶片(8)的直径;
所述驱动电机定子(6)套设在所述壳体(3)的内部、且与所述壳体(3)的内壁固定连接;
所述驱动电机转子(7)套设在所述驱动电机定子(6)的内部;
所有所述叶片(8)的一端与所述驱动电机转子(7)的内壁固定连接、另一端均沿所述主轴(9)的径向与所述主轴(9)固定连接;
所述主轴(9)设置在所述壳体(3)的中心轴线上,且所述主轴(9)的两端与所述壳体(3)的两端活动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个帽体(1)和支杆(2),所述主轴(9)的两端各与一所述帽体(1)活动连接,每个所述帽体(1)分别通过若干所述支杆(2)与所述壳体(3)的两端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个轴向永磁轴承,其中:
所述轴向永磁轴承与所述帽体(1)一一对应设置,且所述轴向永磁轴承的轴承外圈(4)固定于所述帽体(1)的一端的内壁上、轴承内圈(5)固定在所述主轴(9)上;
两个所述帽体(1)的另一端各通过一滑动套(12)与所述主轴(9)的一端滑动连接、且所述滑动套(12)套设在所述主轴(9)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限制所述主轴(9)轴向位移的限位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包括限位螺钉(10)和锁紧螺母(11),所述主轴(9)的一端设置有凹槽(14),所述限位螺钉(10)贯穿一个所述滑动套(12)、所述限位螺钉(10)的一端通过所述锁紧螺母(11)与所述滑动套(12)固定连接、另一端设置在所述凹槽(14)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外圈(4)和轴承内圈(5)的间距大于驱动电机定子(6)和驱动电机转子(7)的间距;驱动电机定子(6)和驱动电机转子(7)的间距大于所述滑动套(12)与所述主轴(9)的间距;驱动电机定子(6)和驱动电机转子(7)的长度之差与所述凹槽(14)与所述限位螺钉(10)另一端的直径之差相等;轴承外圈(4)和轴承内圈(5)的长度之差小于驱动电机定子(6)和驱动电机转子(7)的长度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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