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品自动贩卖机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06942.1 | 申请日: | 2019-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631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4 |
发明(设计)人: | 严勇;张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G07F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钟少平;吴鹏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徐汇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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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自动 贩卖 | ||
1.一种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点餐单元,其被配置为接收消费者的食品订单;
食品制作单元,其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点餐单元接收的订单,自动制作完成所述食品;
食品检测单元,其被配置为对食品制作单元完成的食品进行计算机视觉识别,确定所述食品是否合格;和
奉客单元,其被配置为当所述食品检测单元判断所述食品具备合格条件时,将该食品提供给消费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点餐单元包括与食品制作单元通信连接的显示屏,显示屏具有图形用户界面,消费者可以借由该图形用户界面选择食品和支付货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形用户界面还被设置为显示食品制作过程、产品介绍或购买指引。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点餐单元包括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智能通讯设备识别二维码后,能够在智能通讯设备中选择食品和支付货款。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为冰淇淋,所述食品制作单元包括:
花筒存储单元,其存储有多个用于制作冰淇淋的花筒;
食品原料储罐,其存储有至少一种用于制作所述食品的原料,并且在有花筒位于其分配口下方时,分配定量的原料至花筒;
机械臂,其被配置为从花筒存储单元抓取一个花筒,并移动花筒至食品原料储罐的分配口下方,以接取定量的原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臂被配置为在将花筒移动至食品原料储罐的分配口下方时,按照预定的轨迹运动以调整花筒体位,从而使所接取的原料在花筒中形成所需的外观造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音响单元;
其中,所述机械臂被配置为,在音响单元播放音乐时,机械臂完成预定的舞蹈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自动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检测单元包括:
图像获取模块,其被配置为在制作完成订单食品后,获取该食品的图像信息;
食品特征值模块,其被配置为确定所述图像信息中的食品特征值;
合格判断模块,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食品特征值,判断所述食品是否具备合格条件;以及
信号输出模块,其被配置为在所述食品被判断为具备合格条件时,发出信号控制奉客单元将该食品提供给消费者,或者在所述食品被判断为不具备合格条件时,发出信号控制机械臂对该食品做废弃处理并重新制作所述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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