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行车警示方法及车载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58240.3 | 申请日: | 2019-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375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0 |
发明(设计)人: | 王于青;钟庭颢;黄子魁;许乃晟;黄俊翔;张松节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移动驱动器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W30/09 | 分类号: | B60W30/09;B60W40/02;B60W40/08;B60W40/09;B60W50/14;B60W50/0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刘龄霞;袁建设 |
地址: | 荷兰阿姆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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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警示 方法 车载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车警示方法,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对外传感器识别车辆所在的行车环境内是否存在物件以及识别物件的类别;利用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及根据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以及所述物件的类别确定是否需触发警示机制。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实现所述行车警示方法的车载装置。本发明可以提升行车过程中的行车安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安全管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行车警示方法及车载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车辆的普及,人们在生活中使用车辆的频率越来越高。发明人在实施本发明的过程中,发现当驾驶员开车的时候,常常因为转弯,看后视镜等行为会专注在其中一个方向,而忽略另一个方向过来的人或车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存在对车辆改进的空间。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出一种行车警示方法及车载装置,能够提升行车过程中的行车安全。
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行车警示方法,应用于车载装置,该方法包括:
利用至少一个对外传感器识别车辆所在的行车环境内是否存在物件以及识别物件的类别;
利用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及
根据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以及所述物件的类别确定是否需触发警示机制。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识别物件的类别包括:
辨别物件是生物体还是非生物体;以及
识别物件的行进方向。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驾驶行为包括驾驶员的动作、驾驶员的视线方向。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根据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以及所述物件的类别确定是否触发警示机制包括:
当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是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且所述物件的行进方向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异时,确定需触发第一警示机制;
当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是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且所述物件的行进方向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同时,确定需触发第二警示机制;及
当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不是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确定无需触发警示机制。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该方法还包括识别所述车辆与所述物件是否处于同一车道,包括:
根据所述物件所在方位的角度是否在预设的角度范围来确定所述车辆与所述物件是否处于同一车道。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第一警示机制包括控制所述车辆减速或刹车;所述第二警示机制包括发出警示但不控制所述车辆减速。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低头看手机的行为、打瞌睡的行为、拨弄头发的行为、至少一只手没有放在方向盘上的行为。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利用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包括:
拍摄所述驾驶员的视频图像;及
基于所述驾驶员的视频图像识别所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该方法在利用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物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及当所述物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时,触发所述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本发明第二方面提供一种车载装置,该车载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对外传感器、至少一个对内传感器、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多个模块,所述多个模块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被由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多个模块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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