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45961.0 | 申请日: | 2019-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1173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21 |
发明(设计)人: | 张兴;郭峰;燕阳阳;杨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B17/12 | 分类号: | A61B17/12 |
代理公司: | 沈阳优普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234 | 代理人: | 张志伟 |
地址: | 110016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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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局部 增强 钛合金 支架 | ||
1.一种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颅内支架主体由正弦波结构与连接杆组成的单菱形单元,以及对两个单菱型单元合并后形成的双菱形单元所构成的管状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单菱形单元与双菱形单元的排布方式采用中部加强的方式,即在颅内支架中部设计加入单菱形单元结构;单菱形单元跨度>4mm,单菱形单元占整个颅内支架表面积的12.5~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单菱形单元与双菱形单元的排布方式采用均匀加强的方式,即在整个颅内支架表面均匀的填加单菱形单元结构,单菱形单元占整个颅内支架表面积的0~33.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单菱形单元合并成双菱形单元过程中,保留原结构的连接杆,并对连接杆进行圆角处理,圆角半径为0.02~0.05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正弦波结构与连接杆组成的单菱形单元高度尺寸与宽度尺寸比为1~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颅内支架的正弦波结构丝宽为0.03~0.07mm,连接杆高度为0.05~0.1mm,宽度为0.05~0.1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颅内支架两端单元顶点处为半圆弧结构,圆弧直径为0.15~0.2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颅内支架壁厚为0.05~0.085mm,颅内支架长度为15~40mm,颅内支架标称直径为2~7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增强型镍钛合金颅内支架,其特征在于,颅内支架为超弹性镍钛合金材料,其弹性范围为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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