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制动装置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911022313.6 | 申请日: | 2019-10-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94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0 |
| 发明(设计)人: | T.穆斯塔法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的斯电梯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B5/22 | 分类号: | B66B5/2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蔡宗鑫;李建新 |
| 地址: | 美国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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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制动 装置 机构 | ||
1.一种电梯制动组件,包括:
制动装置,其包括壳体,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固定块,以及可移动地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制动楔;以及
连接至所述壳体的支承部件,所述支承部件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倾斜本体表面和第二倾斜本体表面,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一部分能够收容在具有第一倾斜开口表面和第二倾斜开口表面的开口内,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二部分远离所述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倾斜本体表面与所述第一倾斜开口表面互补,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一部分能够在所述开口内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为平行四边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倾斜本体表面平行于所述第一倾斜本体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一体地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部分的构造相比于所述第二部分的构造为不同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四边形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制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的至少一个尺寸大于所述开口的对应的尺寸。
8.一种电梯系统,包括:
能够在井道内竖直地移动的电梯轿厢;
制动装置;以及
被固定到所述制动装置的壳体以用于使所述制动装置与所述电梯轿厢相关联的支承部件,其中响应于所述制动装置的操作,所述支承部件和所述制动装置能够相对于所述电梯轿厢在垂直于所述电梯轿厢的移动定向的平面内移动;
其中所述电梯轿厢包括轿厢立柱,所述轿厢立柱具有在其中形成的开口,并且所述支承部件还包括被收容在所述开口内的第一部分;所述支承部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倾斜本体表面和第二倾斜本体表面,并且所述开口包括第一倾斜开口表面和第二倾斜开口表面,所述第一倾斜本体表面与所述第一倾斜开口表面互补,并且所述第二倾斜本体表面与所述第二倾斜开口表面互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大于所述支承部件的所述第一部分,使得所述支承部件能够在所述开口内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还包括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构造相比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构造为不同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一体地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为平行四边形。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在形状上为矩形。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的至少一个尺寸大于所述开口的对应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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