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影像传输装置、影像传输方法、以及记录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35764.5 | 申请日: | 2019-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911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7 |
发明(设计)人: | 下间雄太;米田孝弘;石井育规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美国)知识产权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32;H04L29/08;G08G1/01;G08G1/04;G08G1/16;G08G1/096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高迪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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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像 传输 装置 方法 以及 记录 介质 | ||
1.一种影像传输装置,被搭载在车辆,所述影像传输装置具备:
第一获得部,从拍摄所述车辆的周围的拍摄部获得第一影像信息;
危险地图制作部,制作示出所述车辆的周围的危险区域的危险地图;
影像制作部,根据所述危险地图,制作数据量比所述第一影像信息少的第二影像信息;以及
通信部,向用于对所述车辆进行远程监视的远程监视装置发送所述第二影像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制作部,通过进行如下处理之中的至少一方,制作所述第二影像信息,所述处理是指,使所述第一影像信息中的与所述危险地图示出的所述危险区域以外的区域对应的第一区域的影像的画质比与所述危险区域对应的第二区域的影像的画质恶化的处理,以及从所述第一影像信息中切出所述第二区域的影像的处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传输装置还具备判断部,
所述判断部,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远程监视装置之间的通信网络是否拥塞,
所述通信部,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拥塞的情况下,向所述远程监视装置发送所述第二影像信息,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没有拥塞的情况下,向所述远程监视装置发送所述第一影像信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通信部,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拥塞的情况下,以比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没有拥塞时低的发送率,发送所述第二影像信息,
所述影像制作部,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拥塞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第一影像信息,按照所述发送率制作所述第二影像信息。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远程监视装置,与被输入用于对所述车辆进行远程操作的操作的操作输入装置连接,
所述影像制作部,在所述车辆接受到来自所述操作输入装置的远程操作的情况下,还利用基于所述远程操作的行驶路径制作所述第二影像信息。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制作部,在所述车辆以自动驾驶行驶的情况下,还利用成为该车辆行驶的目标的行驶路径,制作所述第二影像信息。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制作部,进一步,通过进行如下处理之中的至少一方,制作所述第二影像信息,所述处理是指,使所述第一影像信息中的拍摄所述行驶路径中的不是行进方向的方向的第三区域的影像的画质比拍摄所述行进方向的第四区域的影像的画质恶化的处理,以及从所述第一影像信息中切出所述第四区域的影像的处理。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传输装置,还具备:
第二获得部,从感测所述车辆的周围的传感器部获得感测结果;以及
对象检测部,根据所述感测结果以及所述第一影像信息,制作示出障碍物的位置以及速度的障碍物信息,
所述危险地图制作部,根据所述障碍物信息制作所述危险地图。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危险地图制作部,根据所述第一影像信息以及所述障碍物信息的至少一方,制作示出所述车辆的周围的危险度的所述危险地图。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影像传输装置,
所述影像传输装置还具备判断部,
所述判断部,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远程监视装置之间的通信网络是否拥塞,
所述判断部,在判断为所述通信网络拥塞的情况下,还判断所述通信网络的拥塞程度是否为阈值以下,
所述通信部,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拥塞程度为所述阈值以下的情况下,发送所述第二影像信息,在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拥塞程度比所述阈值大的情况下,发送所述感测结果以及所述障碍物信息的至少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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