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782875.4 | 申请日: | 2019-08-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571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1 |
| 发明(设计)人: | 谢花聪;原宣功;高山仁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 主分类号: | B62M6/45 | 分类号: | B62M6/45;B62M2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张明慧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人力 驱动 变速 控制系统 | ||
1.一种用于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包括:曲柄;第一旋转体,其能够独立于所述曲柄而旋转;驱动轮;第二旋转体,其能够独立于所述驱动轮而旋转;传递体,其在所述第一旋转体以及所述第二旋转体之间传递旋转力;以及变速器,其控制所述传递体并使变速比改变;其中
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还包括:
马达,其构成为驱动所述传递体;
第一检测部,其检测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速度以及振动中的至少一者;以及
控制部,其在所述驱动轮旋转、且所述曲柄的旋转角度维持在预先设定的范围内的状态下,若对所述变速器发出变速要求,则根据所述第一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控制所述马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在所述驱动轮旋转、且所述曲柄的旋转角度维持在所述预先设定的范围内的状态下,在对所述变速器发出变速要求,且所述加速度为第一值以上、所述振动的大小为第二值以上、或者所述振动的持续时间为第三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不驱动所述马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在所述驱动轮旋转、且所述曲柄的旋转角度维持在所述预先设定的范围内的状态下,在对所述变速器发出变速要求,且所述加速度小于第一值、所述振动的大小小于第二值、或者所述振动的持续时间小于第三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以不驱动所述驱动轮且驱动所述传递体的方式控制所述马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第一检测部的检测结果确定是否驱动所述马达。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人力驱动车包括转向部,
还包括第二检测部,其检测与所述转向部的状态相关的第一信息、以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姿势相关的第二信息中的至少一者;
在所述驱动轮旋转、且所述曲柄的旋转角度维持在所述预先设定的范围内的状态下,若对所述变速器发出变速要求,则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第二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控制所述马达。
6.一种用于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包括:转向部;曲柄;第一旋转体,其能够独立于所述曲柄而旋转;驱动轮;第二旋转体,其能够独立于所述驱动轮而旋转;传递体,其在所述第一旋转体以及所述第二旋转体之间传递旋转力;以及变速器,其控制所述传递体并使变速比改变;
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还包括:
马达,其构成为驱动所述传递体;
第二检测部,其检测与所述转向部的状态相关的第一信息、以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姿势相关的第二信息中的至少一者;以及
控制部,其在所述驱动轮旋转、且所述曲柄的旋转角度维持在预先设定的范围内的状态下,若对所述变速器发出变速要求,则根据所述第二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控制所述马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第二信息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滚转角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偏航角度、以及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俯仰角度中的至少一者。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信息包括转向角度;
所述转向角度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车把相对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车架的角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转向轮相对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车架的角度、以及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前叉相对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车架的角度中的至少一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岛野,未经株式会社岛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782875.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显示装置
- 下一篇:光子计数光谱计算机断层扫描的优化能量仓参数集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