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717845.5 | 申请日: | 2019-08-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729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 发明(设计)人: | 陈栋;刘文艳;孙正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方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18;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32358 南京创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柳强<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 地址: | 212000 江苏省镇江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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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服务机构 客户档案管理 知识产权 服务信息模块 工作效率 服务信息记录 客户基本信息 服务系统 管理客户 管理模块 互动模块 客户沟通 客户流失 客户信息 客户 商务 工作量 交接 变更 梳理 商标 法律 开发 维护 管理 | ||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档案管理模块和服务信息模块,所述客户档案管理模块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管理模块和服务信息记录模块,所述服务信息模块包括专利模块、商标模块、版权模块以及PCT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基本信息管理模块包括客户自管理信息和机构自管理信息;客户自管理信息包括客户方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信息、邮编及费减情况,客户可通过网页或APP客户端自由编辑;所述机构自管理信息包括客户的合同及费用情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信息记录模块记录历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信息,包括各案件的交底材料信息、稿件及修改信息、客户确认信息、以及相应的费用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信息模块的专利模块、商标模块、版权模块以及PCT模块均设有客户可操作信息和共享信息,以便客户提交底材料及查询补充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互动模块,以便于商务人员、工程师和客户之间通过网页或APP客户端进行交流互动并记录交流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动模块带有邮件功能,其可提取客户基本信息管理模块中的邮箱信息,将信息发送到客户邮箱。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档案管理模块、服务信息模块和互动模块均需通过账户及密码进入查看或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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