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车管理装置、方法、系统及停车管理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408809.0 | 申请日: | 2019-05-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5141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22 |
| 发明(设计)人: | 孙文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派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G07F17/00;G06Q30/0645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刘英华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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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管理 装置 方法 系统 停车 | ||
1.一种共享车管理装置,对多台共享车进行管理,其特征在于,具备: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获取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停车缴费系统关联信息获取部,获取将共享车的识别信息与多个停车缴费系统中的至少一个建立了关联关系的停车缴费系统关联信息;第一判断部,根据由上述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判断上述停车缴费系统关联信息获取部是否获取到了与所获取的共享车的识别信息有关的停车缴费系统关联信息;第二判断部,根据上述停车缴费系统关联信息,判断是否需要对上述关联关系进行处理;以及处理部,在由上述第二判断部判断为需要对上述关联关系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进行关联关系处理,上述关联关系处理包括解除关联关系的处理以及促使用户建立关联关系的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还具备:缴费关联信息获取部,获取与由上述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共享车的识别信息有关的、将用户识别信息、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及停车缴费系统建立了关联关系的缴费关联信息;当前用户识别信息获取部,获取共享车的当前用户的识别信息;以及第三判断部,判断由缴费关联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缴费关联信息中的用户识别信息与由上述当前用户识别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当前用户的识别信息是否一致,在由上述第三判断部判断为不一致的情况下,则第二判断部判断为需要对关联关系进行处理;上述处理部进行第一关联关系处理、第二关联关系处理及第三关联关系处理中的一种以上的关联关系处理,在上述第一关联关系处理中,将共享车的识别信息与停车缴费系统的关联关系解除,在上述第二关联关系处理中,向用户或共享车提示缴费关联信息中的用户识别信息与当前用户的识别信息不一致,以便用户将用户的识别信息与共享车的识别信息的关联及/或用户的识别信息与停车缴费系统的关联关系解除,在第三关联关系处理中,促使当前用户将其用户识别信息、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及停车缴费系统建立关联关系作为缴费关联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还具备:缴费关联信息获取部,获取与由上述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共享车的识别信息有关的、将用户识别信息、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及停车缴费系统建立了关联关系的缴费关联信息;停车场缴费系统信息获取部,获取停车场所应用的停车缴费系统的信息;以及第四判断部,判断由缴费关联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缴费关联信息中的停车缴费系统与由上述停车场缴费系统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停车场所应用的停车缴费系统是否一致,在由上述第四判断部判断为不一致的情况下,则第二判断部判断为需要对关联关系进行处理;上述处理部进行第四关联关系处理、第五关联关系处理中的一种以上的关联关系处理,在上述第四关联关系处理中,向用户或共享车提示缴费关联信息中的停车场缴费系统与停车场所应用的停车缴费系统不一致,在上述第五关联关系处理中,促使当前用户将其用户识别信息、共享车的识别信息及停车场所应用的停车缴费系统建立关联关系作为缴费关联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在上述关联关系处理中,上述处理部将共享车的识别信息与停车缴费系统的关联关系解除。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还具备:第一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以及预约部,根据上述共享车预约请求,预约共享车,并将所预约的共享车的共享车的识别信息输出至上述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上述处理部,在上述第一受理部受理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时,进行关联关系处理。
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还具备:第二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返还请求,上述共享车识别信息获取部,根据上述共享车返还请求,获取共享车的识别信息,上述处理部,在上述第二受理部受理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返还请求时,进行关联关系处理。
7.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 上述处理部,在共享车驶入或即将驶出停车场时,进行关联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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