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395095.4 | 申请日: | 2019-05-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099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 发明(设计)人: | 王毛路;叶灏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共识数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6/23 | 分类号: | G06F16/23;G06F16/27;G06F16/21 |
| 代理公司: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11582 | 代理人: | 邢江峰 |
| 地址: | 10001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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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区块 业务 联盟 设计 方法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部分:
A)使用BaaS平台在政府、港运物流核心龙头企业、港运物流上下游中小企业之间搭建并管理联盟区块链;
B)利用区块链上的互信数据,实现港航业务联盟数据的业务协同,并且提出港航业务区块链数据上链规范;
C)利用区块链上的互信数据和数据库的结合,支撑港航业务联盟中各业务系统的一致性,并且提出港航业务数据上链和数据从链上读取的方式;
所述的数据从链上读取的方式,运用具备支持区块链内容SQL检索、数据库分布式一致性、数据库防篡改及重构功能和特点的数据库,并配合与区块链同步的适配器BlockSQL获取链上数据;
D)提出应用状态变化实现智能合约业务规则定义的方式;
应用状态包括:
0:提单的初始状态,港口在收到船代的进口舱单后生成提单,此时仅船代可操作提单,权限包括提单的修改,或使其进入状态1;
1:收货人确认状态,船代将提单所属权转移给收货人,仅收货人可操作提单,根据收货人认为提单内容是否正确,收货人可使其返回状态0,或选择货代并进入状态2;
2:货代的确认状态,收货人将提单所属权转移到指定货代,仅该货代和收货人可操作提单,货代可根据是否接单,使提单返回状态1,或进入状态3;收货人在此状态中可随时更换货代;
3:提单受理状态,货代将提单所属权转移到港口,仅港口可操作提单;港口将安排装箱计划,并使提单进入状态4;
4:提货进行中状态,港口将提单所属权转移到货代,仅货代可操作提单;货代到港口提货,并通过陆运将货物送至收货人,并使提单进入状态5;
5:提货完成状态,仅收货人可操作提单;收货人确认收货,并使提单进入状态6;
6:提单归档状态,提单生命周期结束归档,任何人不得操作该提单;
优选的,流程中自状态2后,任何人不得修改提单内容;
优选的,智能合约根据上述状态,决定能够操作提单的用户身份,仅收到该用户的签名后,智能合约才会允许向区块链写入数据,基于每个相关区块链节点上均部署了相同的智能合约,使得判断操作具备一致性,只有篡改了超过半数的区块链节点,才能够破坏该规则,从有效保证该规则判读的正确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参与港航业务联盟的相关的企业端包括船舶代理机构、货运代理机构、船公司、受理中心、海关;相关的个人端包括发货人、收货人、代理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CA体系对港航业务联盟的各参与方进行身份管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B)所述的区块链数据上链规范,要求区块链上的每条数据必须具有dataType、uploader、signature、timestamp字段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港航业务联盟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据业务规则制定链上数据格式时,同步考虑该数据的操作权限、该数据内容的时序更替性、该数据的加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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