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一测多评法鉴别制何首乌的方法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910232891.6 申请日: 2019-03-26
公开(公告)号: CN109900827B 公开(公告)日: 2022-02-11
发明(设计)人: 罗定强;刘海静;郑随军;高亚梅;黄艳;王小鹏 申请(专利权)人: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主分类号: G01N30/02 分类号: G01N30/02;G01N30/06
代理公司: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代理人: 徐文权
地址: 710065 陕*** 国省代码: 陕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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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基于 一测多评法 鉴别 何首乌 方法
【说明书】:

发明公开了基于一测多评鉴别制何首乌的方法,经方法学验证及省级检验机构复核,制何首乌样品重现好,表明拟定的方法可行。首次提出的一测多评法经过四年时间的数据普查分析,从实验室到饮片公司调研,从同一批生品加工炮制品,对传统的制何首乌“九蒸九制”进行炮制时间的考察,得出的F值限度可行,以大黄素作为对照品,数据表明F值不大于0.6的为炮制完全的制何首乌,因为F值在0.6以下处于稳定的状态;F值≥1.0的为生品特性,F值在0.6~1.0之间的炮制不完全的制何首乌样品。本发明解决了制何首乌从外观性状上不能区分是否炮制完全的难题。同时一测多评法检验成分低,为大宗药材制何首乌的安全使用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鉴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一测多评法鉴别制何首乌的方法。

背景技术

何首乌为蓼科植物何首乌PolygonummultiflorumThunb.的干燥块根,具有解毒、消痈、截疟、润肠通便的功效。制何首乌为何首乌的炮制品,制何首乌与何首乌功效完全不同:制何首乌作为大宗药材,在中医临床广泛使用,制何首乌具有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化浊降脂的功效;何首乌具有解毒,消痈,截疟,润肠通便的功效。

《本草汇言》记载“制非九次,勿寝其毒。非黑豆,勿杀其势”。制何首乌的炮制方法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及《北京市中药材炮制规范》,何首乌炮制品的毒性随着炮制时间的增加而显著降低。有相关课题组报道,在研究其购买的30批制何首乌中,实验结果显示有14批的毒性接近甚至高于生何首乌的对照药材,提示这些炮制品未有效炮制减毒,可能增加临床肝损伤的风险,严重威胁患者临床用药安全。然而,现行版药典标准制何首乌与何首乌检验项目类似,不能区分制何首乌是否炮制完全。制何首乌肝毒性报道不断增加:检索中国知网,近5年文献统计686例肝毒性不良反应。因此,炮制不完全的制何首乌从外观性状上不能判定制何首乌是否炮制完全,因而不同于正品与非正品的鉴定。

罗定强老师课题组在2015年承担了何首乌与制何首乌的国评质量分析课题,通过实验与比较文献资料,发现何首乌在炮制过程中,随着炮制时间的增加,苷类成分在下降,对应的苷元成分在增加。2016年,通过对何首乌生品、制何首乌数据普查分析,罗定强等在《中药材》第39卷第10期“何首乌质量分析”论文中首次提出了“首乌规则”,即大黄素-8-O-β-D-吡喃葡萄苷、大黄素甲醚-8-O-β-D-吡喃葡萄苷的含量总和与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含量总和的比值F,大于等于1.0的为何首乌生品,反之为制何首乌。

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判断,当F值小于1.0时判断应为制何首乌,但是,随着该课题组近年来的进一步研究,发现F值小于1.0时并不能准确确定是否是炮制完全的制何首乌,炮制不完全的制何首乌的肝毒性仍然影响该药品的广泛应用。因此,现有的方法依然无法解决制何首乌的鉴别难题。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一测多评法鉴别制何首乌的方法,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无法判断制何首乌是否炮制完全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一测多评法鉴别制何首乌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计算相对校正因子:精密量取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大黄素-8-O-β-D-吡喃葡萄苷和大黄素甲醚-8-O-β-D-吡喃葡萄苷,分别制备得到四种对照品溶液,然后采用外标法,得到四个对照品的标准曲线,以大黄素为内标,分别计算出大黄素甲醚、大黄素-8-O-β-D-吡喃葡萄苷和大黄素甲醚-8-O-β-D-吡喃葡萄苷的相对校正因子;

2)计算各成分含量:取待检测的制何首乌粉末制备供试品溶液,以大黄素作为对照品制备对照品溶液,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梯度洗脱,获得色谱图,以大黄素对照品的峰面积为对照,然后按照步骤1)计算得到的对应成分的相对校正因子,计算得到大黄素甲醚、大黄素-8-O-β-D-吡喃葡萄苷和大黄素甲醚-8-O-β-D-吡喃葡萄苷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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