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投递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163024.1 | 申请日: | 2019-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718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新谷智子;今井直子;铃木敦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5G63/00 | 分类号: | B65G6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志坚;崔成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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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递 系统 | ||
1.一种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投递系统具有:
投递委托受理部,其受理向车辆投递物品的投递委托;
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其识别被进行了所述投递委托的所述车辆的利用者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预定时刻;
投递条件设定部,其设定向所述车辆投递所述物品的投递条件,使得在由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识别出的所述使用预定时刻以前完成所述物品向所述车辆的投递;以及
投递委托通知部,其将包含由所述投递条件设定部所设定的所述投递条件的投递委托信息通知给配送公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在所述投递委托受理部受理了针对多台车辆的物品的投递委托时,识别各车辆的利用者使用各车辆的使用预定时刻,
所述投递条件设定部根据由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识别出的所述各车辆的所述使用预定时刻,决定向所述各车辆投递物品的投递顺序,由此来设定所述投递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递条件设定部根据由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识别出的所述各车辆的所述使用预定时刻,决定向所述各车辆投递的投递顺序和投递路线,由此来设定所述投递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在所述投递委托受理部受理了针对多台车辆的物品的投递委托时,识别各车辆的利用者使用各车辆的使用预定时刻,
所述投递条件设定部根据由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识别出的所述各车辆的所述使用预定时刻,决定向所述各车辆投递物品的投递路线,由此来设定所述投递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递系统具有不能投递通知部,在通过所述投递委托受理部受理了向规定车辆进行投递的所述投递委托时,该不能投递通知部判断是否能够在由所述车辆使用预定时刻识别部识别出的所述规定车辆的使用预定时刻以前向所述规定车辆进行投递,当判断为不能时,通知不能向所述规定车辆进行投递。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递委托信息包含通过所述投递委托所指定的作为投递目的地的车辆的位置信息和识别信息中的至少任意一方。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递委托信息包含虚拟钥匙,该虚拟钥匙用于对通过所述投递委托所指定的作为投递目的地的车辆的门进行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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