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16415.0 | 申请日: | 2019-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5066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2 |
发明(设计)人: | 刘自明;祝元林;李国平;赵进文;陈洪军;袁灿;邓永锋;刘科;吴汉湘;钱玉山;黄平熠;程细平;龙行军;刘宏达;朱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7/00 | 分类号: | E02D7/00;E02D13/08 |
代理公司: | 武汉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5 | 代理人: | 王维 |
地址: | 43005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钻孔 桩钢护筒 下沉 遇孤石 处理 方法 | ||
1.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用于钻孔桩钢护筒施工时利用旋挖钻机清除孤石,其特征在于:
S1,对钢护筒底部进行清渣作业,采用第一钻头对钢护筒底口的孤石进行多次破碎钻进;
S2,采用第二钻头对钢护筒底口孤石破碎盲区的孤石进行多次破碎钻进;
S3,对钢护筒底部再次进行清渣作业,锤击钢护筒,若钢护筒不能正常下沉,则人工探摸钢护筒底口,若钢护筒底口仍残留有孤石,则人工定位后破碎钻进;
S4,对钢护筒进行接长,并继续进行锤击下沉作业,若再遇孤石,重复执行步骤S1~S3,直至钢护筒进入设计地层深度;
所述采用第一钻头对钢护筒底口的孤石进行多次破碎钻进,包括以下步骤:先沿钢护筒中心破碎钻进,后沿护筒内侧边缘破碎钻进;
所述采用第二钻头对钢护筒底口孤石破碎盲区的孤石进行多次破碎钻进,包括以下步骤:调整旋挖钻机钻桅,使钻杆倾斜一定的角度对钢护筒底口孤石破碎盲区的孤石进行破碎钻进。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钢护筒底口仍残留有孤石,则人工定位后破碎钻进,包括以下步骤:
判断钢护筒底口残留孤石是伸进钢护筒内的孤石或者是钢护筒厚度范围内的孤石;
若钢护筒底口残留孤石是伸进钢护筒内的孤石,则采用小于钻孔桩直径的第一钻头对伸进钢护筒内的孤石进行多次破碎钻进;
若钢护筒底口残留孤石是钢护筒厚度范围内的孤石,则将护筒提起至预定高度,固定钢护筒顶口,采用第二钻头对钢护筒厚度范围内的孤石进行破碎钻进。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若钢护筒不能正常下沉,则人工探摸钢护筒底口,包括以下步骤:若钢护筒底口变形,则切割变形的钢护筒底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钻头是直径为钢护筒内径0.6~0.8倍的钻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钻头是直径为钢护筒内径0.9~0.95倍的钻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孔桩钢护筒下沉遇孤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钢护筒底部进行清渣作业时,采用直径为钢护筒内径0.3~0.7倍的钻斗进行清渣作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016415.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双极恒阻大变形锚杆构件
- 下一篇:一种安装接地极的冲击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