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和调度车辆管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91527.6 | 申请日: | 2018-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86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发明(设计)人: | 古城直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雷诺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0 | 分类号: | G06Q5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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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度 车辆 管理 装置 方法 | ||
1.一种调度车辆管理装置,保有多个共享车辆,根据来自使用者的调度请求来调度所述共享车辆,所述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具备:
独立续航距离计算部,其计算所述共享车辆各自的续航距离;
整体续航距离计算部,其计算所述多个共享车辆整体的续航距离;
能量补给判断部,其在所述整体的续航距离为第一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以及
补给指示部,其基于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的判断,来对被判断为需要补给的共享车辆进行补给指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整体的续航距离使用所述共享车辆各自的续航距离的平均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使用所述共享车辆的续航距离、从所述共享车辆的当前位置到能量补给场所的距离以及进行能量补给所需的时间中的至少一者,来针对至少一台共享车辆判断是否需要能量补给。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还具备待机车辆台数计算部,所述待机车辆台数计算部计算没有受到调度请求的共享车辆的台数,
即使所述整体的续航距离为第一规定值以下,在没有受到所述调度请求的共享车辆的台数为规定台数以下的情况下,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也不进行补给指示。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即使没有受到调度请求的共享车辆的台数为规定台数以下,在整体的续航距离为比所述第一规定值小的第二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也使用所述共享车辆的续航距离、从所述共享车辆的当前位置到能量补给场所的距离以及进行能量补给所需的时间中的至少一者,来针对至少一台共享车辆判断是否需要能量补给。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作为在所述整体续航距离计算部中计算整体的续航距离的对象的共享车辆设为被进行了调度指示的所有共享车辆,
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针对被进行了所述调度指示的所有共享车辆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能量补给。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无论能量补给判断部的判断结果如何,在各个共享车辆的续航距离为第三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补给指示部对该共享车辆进行补给指示。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还具备整体续航距离预测部,所述整体续航距离预测部计算规定时间后的整体的续航距离的预测值,
在整体的续航距离的预测值为第四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还具备连续运行时间计算部,所述连续运行时间计算部计算所述共享车辆不在规定的待机场所待机而连续地运行的时间,
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还考虑连续地运行的时间,来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还具备连续调度次数计算部,所述连续调度次数计算部计算所述共享车辆不在规定的待机场所待机而被连续地调度的调度次数,
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还考虑被连续地调度的调度次数,来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调度车辆管理装置,其中,
还具备需求预测部,所述需求预测部预测在每个调度车辆时间段和每个调度车辆场所的需求,
所述能量补给判断部基于所述需求的预测,还考虑需求高的调度车辆时间段及与调度车辆场所之间的距离,来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共享车辆补给行驶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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