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以及包含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880070013.2 | 申请日: | 2018-1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78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2 |
| 发明(设计)人: | 金炫;罗弘烨;Y-G·李;全廷桓;金承爱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F15/00 | 分类号: | C07F15/00;H01L51/00;H01L51/50;C09K1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徐舒 |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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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化合物 以及 包含 装置 | ||
1.一种化合物,其包含具有由下式1表示的结构的配体,其中所述配体与具有大于40的原子序数的金属配位:
其中
环A表示可以被R2取代的含N的10元杂芳基环;
环B表示可以被R3取代的(C3-C20)芳基环;
R1至R3各自独立地表示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或者R1至R3中的每个可以彼此连接以形成环;并且
a至c各自独立地表示0至4的整数,其中如果a至c各自独立地是2或更大的整数,则R1至R3中的每个可以相同或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是选自铱、铼、锇和铂中的任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由下式2表示:
其中
m表示1或2;环A、环B、R1至R3和a至c是如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
表示下式2-a至2-c中的任一个:
其中
R4至R6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氧基、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炔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
R7和R8各自独立地表示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氧基、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炔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
R9和R10各自独立地表示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者每个R9和每个R10可以彼此连接以形成环;
X表示N或CR11;
R11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
d和e各自独立地表示0至4的整数,并且f和g各自独立地表示0至3的整数,其中如果d至g各自独立地是2或更大的整数,则R7至R10中的每个可以相同或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2由下式3至10中的任一个表示:
其中,R1至R3、a至c、m和各自独立地是如权利要求3中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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