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手动变速器的、具有通过耦连杆耦连的配重的换挡操作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44976.5 | 申请日: | 2018-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3223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7 |
发明(设计)人: | A.赫特;N.卢瑟;M.赫勒;G.米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61/24 | 分类号: | F16H61/24;F16H61/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孟婧 |
地址: | 德国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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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手动 变速器 具有 通过 连杆 配重 换挡 操作 装置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手动变速器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中,能够通过机动车的手动换挡杆操作所述换挡操作装置(1),其中,所述换挡操作装置(1)具有用于操作变速器的换挡轴的换挡操作杆(2),其中,所述换挡操作杆(2)并且由此换挡轴能够通过换挡绳索传动装置(3)围绕换挡旋转轴线(DS)旋转,其中,所述换挡操作杆(2)通过耦连杆(4)与能旋转地支承在支承座(5)上的配重(6)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挡操作杆(2)、并且由此换挡轴能够通过选择绳索传动装置(7)平移地沿着所述换挡轴的轴向(RA)移动,并且所述支承座(5)是所述换挡绳索传动装置(3)的支承座和所述选择绳索传动装置(7)的支承座,其中,所述支承座(5)借助弹性的元件振动脱耦地固定在变速器壳体上,其中,所述换挡操作杆(2)未支承在所述支承座(5)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耦连杆(4)直接地与配重(6)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通过支承螺栓或者支承销(BL)能旋转地支承在支承座(5)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挡绳索传动装置(3)和耦连杆(4)通过共同的固定轴固定在换挡操作杆(2)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挡绳索传动装置(3)和耦连杆(4)通过共同的固定螺栓或者固定销(BS)固定在换挡操作杆(2)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构造为配重杆的形式,所述配重杆具有耦连杆固定区段(6a)、惯性区段(6b)和构造在所述耦连杆固定区段(6a)与惯性区段(6b)之间的支承区段(6c)。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杆设计为F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配重杆的惯性区段(6b)能够围绕支承座(5)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选择绳索传动装置(7)通过能围绕选择旋转轴线(DA)旋转地支承的传递元件(8)与换挡操作杆(2)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在换挡操作杆(2)与传递元件(8)之间设置有滑座导引装置(9)。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换挡操作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耦连杆(4)通过固定螺栓或者固定销(BM)与配重(6)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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