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区分受试者的吸烟状况的诊断测试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19623.X | 申请日: | 2018-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624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5 |
发明(设计)人: | F·吕迪克;M·C·派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558 | 分类号: | G01N33/558;G01N33/94 |
代理公司: | 1103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学媛<国际申请>=PCT/EP2018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标志物 特异性结合分子 甲基亚硝胺 生物学样品 特异性检测 半胱氨酸 吸烟状况 烟草烟雾 乙酰基 吡啶基 羧乙基 丁醇 沉积 暴露 | ||
1.一种用于确定受试者的吸烟状况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包括沉积在固相上以检测生物学样品中两种或三种烟草烟雾暴露生物标志物的存在的多种不同的特异性结合分子,所述烟草烟雾暴露生物标志物由以下各项组成:
(i)可替宁和总4-(甲基亚硝胺基)-1-(3-吡啶基)-1-丁醇(NNAL);或
(ii)可替宁和N-乙酰基-S-[2-羧乙基]-L-半胱氨酸(CEMA);或
(iii)可替宁和NNAL及CEMA。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是被构造为执行竞争性免疫测定的便携式侧流免疫测定装置,优选地浸棒。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便携式侧流免疫测定装置包括:(i)样品垫;(ii)缀合物垫;和(iii)至少一个检测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缀合物垫包括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或由其组成,所述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各自能够单独地结合:(i)可替宁和NNAL;或(ii)可替宁和CEMA;或(iii)可替宁和NNAL及CEMA,适当地,其中所述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中的每一者是抗体或其片段、适体、光适体、亲和体、蛋白质、肽、肽模拟物或小分子。
5.根据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
(a)所述缀合物垫包括沉积于其上的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或由其组成,所述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各自能够单独地结合以下代谢物:(i)可替宁和NNAL;或(ii)可替宁和CEMA;或(iii)可替宁和NNAL及CEMA,并且能够形成经标记的特异性结合剂代谢物缀合物;并且
(b)所述检测区包括固定化的特异性结合剂或由其组成,所述固定化的特异性结合剂各自能够单独地结合所述代谢物。
6.根据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
(a)所述缀合物垫包括沉积于其上的一种或多种经标记的代谢物或由其组成,所述一种或多种经标记的代谢物由以下各项组成:(i)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经标记的NNAL或其类似物;或(ii)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经标记的CEMA或其类似物;或(iii)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经标记的NNAL或其类似物以及经标记的CEMA或其类似物;并且
(b)所述检测区包括固定化的特异性结合剂或由其组成,所述固定化的特异性结合剂各自能够单独地结合:(i)所述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所述经标记的NNAL或其类似物以及可以存在于样品中的可替宁和NNAL;或(ii)所述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所述经标记的CEMA或其类似物以及可以存在于样品中的可替宁和CEMA;或(iii)所述经标记的可替宁或其类似物和所述经标记的NNAL或其类似物和所述经标记的CEMA或其类似物以及可以存在于样品中的可替宁和NNAL及CEMA。
7.根据权利要求4至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分子被有色颗粒,适当地,金纳米颗粒且任选地标记,并且其中针对所述特异性结合分子中的每一者的所述标记是相同的或不同的。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阈值:(i)对于24小时尿可替宁,大于或等于约200ng/ml,对于24小时尿液中的总NNAL,大于或等于约10pg/ml,或者对于24小时尿CEMA,大于或等于约5ng/ml;或者(ii)对于24小时尿可替宁,大于或等于约200ng/ml,对于24小时尿液中的总NNAL,大于或等于约10pg/ml,以及对于24小时尿CEMA,大于或等于约5ng/ml。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适于检测:(i)量在约200-800ng/ml之间的24小时尿可替宁;或(ii)量在约10-125pg/ml之间的24小时尿液中的24小时尿总NNAL;或(iii)量在约5-80ng/ml之间的24小时尿CEMA;或者(iv)(i)、(ii)和(iii)中的至少两者的组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未经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19623.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