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822235964.0 | 申请日: | 2018-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446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发明(设计)人: | 张任;李泽涌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24 |
代理公司: | 11205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小波;刘芳<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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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胆 碳纤维管 锅体 加热区域 受热 容置腔 本实用新型 加热内胆 加热效率 烹饪器具 减小 加热 容纳 | ||
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锅体(100)、内胆(110)以及碳纤维管(200);
所述锅体(100)具有用于容纳内胆(110)的容置腔,所述碳纤维管(200)设置于所述容置腔的底部,并且所述碳纤维管(200)至少一部分形成用于加热所述内胆(110)的加热区域(121);
所述加热区域(121)的所在面积小于或者等于所述内胆(110)的横截面积的三分之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平设置于所述容置腔底部的玻璃板(300),所述碳纤维管(200)设置在所述玻璃板(300)与所述锅体(100)的内壁之间,并且所述玻璃板(300)的底面与所述碳纤维管(200)的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或者等于3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玻璃板(300)下方的反射板(400);
所述反射板(400)包括:底板(410)以及环绕所述底板(410)并往上延伸的侧板(420),所述底板(410)、侧板(420)以及所述玻璃板(300)围合成用于安装所述碳纤维管(200)的安装腔(120);
所述碳纤维管(200)的底面与所述底板(410)的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或者等于3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区域(121)的横截面以及所述内胆(110)的横截面均为圆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纤维管(200)包括:加热部(210)以及分别设置在所述加热部(210)两端的冷端(220),所述加热部(210)构成所述加热区域(121),所述冷端(220)位于所述加热区域(121)外并往远离所述加热区域(121)的方向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冷端(220)水平设置并往侧面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冷端(220)倾斜于水平面设置并往下方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冷端(220)垂直于水平面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冷端(220)平行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纤维管(200)为多根,多根所述碳纤维管(200)按照预设规则排列在一起以便形成所述加热区域(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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